如果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所处的生存环境发生了转变,对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发挥的“行为”作用也随之转变。其所具备的某个具体“行为”能力在不同生存环境内所发挥的作用,会由其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转变为非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并随着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的发展,当非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下的“行为”能力衰减到无法对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发挥作用时,该“行为”能力就会逐渐退出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
当非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下的“行为”能力退出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某个个体之后,通过不同“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件间存在着的信息交换,其他具备了类似生存条件的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也会逐步的丧失这种这种“行为”能力。
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通过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的不断转变,发展,转移以促进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发展的动态过程,就是东方的“进化论”了。
所以在“生命”领域,不同的“生命”现象都会处于由低级“生命”现象向高级“生命”现象演化的过程当中,
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也是经过长期的发展而逐渐积累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