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我们所认知到的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中,并不是所有的植物的形态都会随着阳光的变化而变化,那么这个阶段对于这个世界的自然环境中存在的植物这类“生命”现象而言就是初始阶段。如果我们简单的以“随着阳光的变化而变化”这种“行为”能力作为认知这个世界自然环境中存在的植物的标准,显然是不恰当地。这里面有一个不同生存环境间存在着较大差异的问题。
对当前“人类”而言,相似的生存环境使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具备了相似的“行为”能力,当前“人类”所具备的“生命”特征在其直接作用下逐渐的演化成今天可以被我们所能认同的范畴内。
在生存环境、“行为”能力与“生命”特征这三个因素作用下的“生命”现象还没有达到被当前“人类”所能接、认同的发展阶段内,“人类”这个词的含义是不同的,记录“人类”这个词的各种媒介,比如语言,文字,符号等等是不同的,所以简单的说那些初始阶段内的各种“生命”现象不是“人类”是有问题的。就好比在今天,当前“人类”的生存环境比较相似的情况下,以“行为”能力与“生命”特征的差异来论证哪一族群或人种不是“人类”一样。
生存环境,“行为”能力与“生命”特征这三种因素间的差异在无限缩小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生命”现象被彼此认可,接受。
“人类”这个词在“生命”领域内是对“行为”能力与“生命”特征相似程度的一个统称,这个相似程度在不同的范畴内,“人类”这个词所代表的“生命”现象是不同的。
如果诸位具备了这个观点,才能理解本书所阐述的不同生存环境,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为”能力与“生命”特征的“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动态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