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个有一句无一句的聊着,胖子有个颇为文雅的名字叫唐诗,他是一家杂志社的记者,而那个女人叫何笑,去南方探亲,这个小孩子是他的儿子。我告诉他们我是山城博物院的工作人员,回家探亲,对我来说,这算是一次非常有意思的旅途收获。
我一路上小心谨慎,这两个人看起来可爱无害,但在江湖上小心谨慎是生存第一位,我可不想明天早上只有他们三个下车。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靠在自己的铺位上,装着在听歌,看书。
那个叫何笑的女人也上了上铺,她俯身在我的对面,胸部的春光全露,波涛汹涌,让人几不能自持,她把一个手指含在手里,整个身体成S形,两只眼睛幽幽地看着我,似笑非笑。
这是个奇怪的场景,上铺里那少妇含情脉脉地看着我,下铺里小孩子在吃着零食唱着儿歌,他断断续续唱歌的声音和唐诗大块朵颐的声音,混和着各种美食的香味,加上我坐卧不安地看书。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君子,如果此时没有胖子和小孩,能不能抵抗着少妇的诱惑还真难说,但我也不是禽兽,还要顾及自己的身份和纪律,此时只能心猿意马,血肉贲张,不断地调整自己的呼吸来压抑自己的冲动。
这二十多个小时的行程对我来说是幸福和痛苦的聚合,我只好把所有的注意力都努力集中在手中的这本书上,把自己的所有思绪都集中在已经很久没有回去的故乡,近乡情更怯,不知道我的家乡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但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这两个人并不是杀手,他们既没有偷袭我,也没有暗杀我,我们相处的颇为融洽。直到第二天晚上将近十点才到了我家乡所在的豫南某市,我带上行李,和他们挥手告别,这两个人还要接着往南走,走完他们的旅程。
走下车门,外面的寒风让我激冷冷地打个冷战,此时,火车站外通往家乡的班车已经没有了,我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找家酒店住下,另一个就是包一辆出租车直接回去,考虑到老家山村的人睡得很早,此时就算回去也已经很晚了,我决定找一家酒店住下。
此时七哥口袋里有了钱,再加上安全第一的原则,我便选择了东园酒店,这是一家三星级酒店,也是市政府招待所。一切顺利,我被安排到三楼最里面的一间房。交了押金,验了身份证,我跟随着服务员来到了自己的房间。
老实说,虽然号称三星级酒店,但这里的房间实际很普通,我简单地洗了洗澡,就去附近想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出了酒店左拐不远处是一个巷道,记得上学时曾经在这里喝过烩面,味道不怎么样,但量大管饱。
找了半天才找到这家烩面馆,很庆幸,在这个全民扒城建城的年代,这家小饭馆还原封不动地存在着,虽然老板已经换了人,但热情依旧,此时已经晚上十一点多钟,路上的行人已经稀少了,但烩面馆里还有几个人在吃饭。
我拿起筷子,吃了一口,不仅叹了一口气,也许是我在外面吃过了太多的东西,这味道也不是我记忆中的味道,但比起在探险过程中的老鼠肉,这毕竟也算是家乡的味道。我选择的坐位是在饭馆的最里面,这样可以背对着墙壁,关注着众人的一举一动。
这是这么多年来的一种本能,悲哀的本能,虽然我知道在这里不可能有人偷袭我,但我还是要这样做,这和一条野狗也会对人摇尾巴一样,一种深入骨髓的本能。门口的饭桌上两个三十多岁民工打扮的人正在吃饭,桌子上只有一碟五香花生米,一瓶光肚子衡水老白干已经喝的只剩下一个底。而在另一张桌子上一对夫妻正在吃饭,两人四十多岁,只有两碗面,连个菜都没有。
我也是饿极了,飞快地吃着,希望回到宾馆睡一个好觉,明天尽快回到家乡,我对家乡的印象已经模糊了,有些记忆已经不清。吃完饭我喊了声老板,伸手去掏腰包。一碗烩面只有三元钱,比起我们上学时已经贵了一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