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意不是爱偷懒的人,但他觉得改善体质这种事情应该循序渐进,因此每次都会提议:“唐先生,今天可不可以只跑半圈?”
这种时候,唐御天都会冷冷淡淡地回答:“少一步都不行。”
“那您的跑步机什么时候能修好?”
“不知道,还在修。”
“……”
这种对话大概持续了有六七天。
秦意满身老骨头就像被车轮子碾过一样,还没来得及复原,接着又被碾一次。周而复始。
这天,当乌云席卷全城,空中响起一声惊雷,秦意才觉得生活再度燃起了希望。
下雨天,没法出去跑了,可以休息休息。
泡杯茶看看书,到点准时睡觉。
尽管想得美好,秦意还是密切关注着门口的动态。已经到了唐御天的下班时间,迟迟不见唐御天的身影。
他心里那口气终于完全松开,天公作美,逃过一劫。
于是秦意起身去厨房泡了壶茶,端到卧室里打算慢慢品。伊丽莎白闻到香气,前后腿一蹬,直接跳到他膝盖上,伸出柔软的小肉垫扒着桌边。
秦意慢条斯理地斟茶,放下茶壶后揉了揉伊丽莎白的脑袋:“你也想喝?”
“喵……”
看它那样子着实可爱,秦意又倒了一小碗茶水,用指尖蘸了些许,凑到伊丽莎白嘴边。
伊丽莎白动动小鼻子,正欲张嘴,秦意却感觉到它小小的身子突然间瑟缩了一下,然后以惊人的速度,头也不回地跳下去,夹着尾巴跑出门。
秦意顺着它的行动轨迹,一路看至门口,入目便是猫尾巴边上那双黑皮鞋。
鞋上带着些许水渍,往上是深灰色西装裤脚,针脚细致,冷漠又高贵。
唐御天站在门口,似乎是回来得很急,有几缕发梢不幸被雨水打湿,这场景让秦意惊讶之余,心下却是不知从哪里涌上来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有点类似碳酸气泡的味儿。
轻轻地在心尖上冒着泡。
“唐先生?”
唐御天走进来,径直走到他面前:“嗯。”
“今天外边下雨。”指尖的那点茶水早已经凉掉,秦意说完,正要找纸巾抹掉,冷不防被唐御天扣住了手腕。
唐御天微微俯身,张嘴含住了秦意的指尖。
“……”
他指尖上的茶水悉数被唐御天卷进唇舌中,这男人光是舔弄,都带着极强的侵占欲,缱绻又危险。
秦意仿佛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在微微发着抖,从指尖,一路颤进心房里。他像被火烧到似的,立马将手指缩了回去。
索性唐御天也并不在意,该舔的都舔光了,不该舔的——
他差点就要顺着着那蠢货的指腹一直往下舔。
唐御天松开那只禁锢着秦意手腕的手,改为撑在桌面上,另一只手扣着秦意的后脑勺,以这种亲昵到令人心惊的姿势问:“普洱?”
唐御天似乎总是不好好把衬衫领口扣上,每次都要留三粒,所以他的领口一直敞开至锁骨下方。
领带就更别提了,松松垮垮地不成样子。
确实是普洱,上次德叔端过来的那壶,他没来得及喝,但一直惦记在心里。
不过唐御天竟然能分清这茶的品种,倒是让秦意有些惊讶,尤其他还用了这种高深莫测、仿若精通茶道的感觉,尾音深沉又绵延。
“唐先生,你也喜欢喝?”
唐御天不咸不淡地说:“不喜欢,苦死了。”
秦意哑口无言。
那你竟然还能分辨得出来品种?
似乎是知道秦意在想些什么,唐御天顺势揉了两下他的后脑勺,道:“家里就这一种茶。”
说完后,他晦暗地沉默了两秒,继续道:“以前,她很喜欢喝。”
“你……母亲?”秦意轻声问。
唐御天没有把这个话题当做什么深埋在心的秘密,他坦诚道:“她是一个温柔淡雅的女人……每天在花园里修花剪草,喜欢画水墨,竹枝……我很想知道,如果她还活着,我会变成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