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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零六.青春年少

可能是在外面时间待长了,已经适应了这种似漂泊无根一样的生活,叶尔现在已经很少想家,每周给爷爷打两次电话,也没什么话好说,只一些简单的关心和问候就能让爷爷开心地笑半天。

爷爷嗜茶,她在股市赚了钱之后就开始一步步地往现实中转挪,给爷爷买了些茶捎回去,也不知其好坏。她是个不懂茶的。当然,也少不了李老太的礼物,无非就是衣服鞋子之类的,有时候会买围巾,都是些小东西,李老太高兴的合不拢嘴,逢人就拿出她买的东西跟人低调地炫耀。

李老头每次都说:“别买别买,买这么东西干嘛?将自己照顾好就行了,我们这边什么都不缺!”语气里的得意和欢喜却是怎么也掩盖不掉的。

李老太心思则比李老头要细腻的多,“你在那边念书啊又没个收入,哪里有这么多钱给我们买东西啊?我跟你说,在外面给我好好念书,千万不能给我谈恋爱知不知道?你现在还小,大学毕业之后再谈也不迟,到时候考个公务员,一辈子吃公家饭,不知道多少人来追你,听见没有?”

叶尔沉默一下,笑着说:“听见了。”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想到管晓宇,她对李老太的教导有点愧疚。明知道奶奶说的是对的,是为她好,明知未来还长的很不该这么早就陷进去,可是她还是陷了,陷得的比谁都投入,陷得比谁都认真,陷得心甘情愿。

如果不好好把握一次,以后会很后悔很遗憾吧?她宁愿痛苦,也不愿留半点遗憾。况且,不试过怎么知道结局?

原谅我的不听话,就让我博一次。

过去的痛苦仿佛已经成了回忆,一切都美好的不可思议,平淡美丽的像幅画。有时叶尔抬起头看天空都会有种恍惚的感觉,很不真实,她却无比的享受这种安逸,如果可以,能不能一辈子都这样幸福下去?

她的生活很平淡,管晓宇精力丰富,你不知道他下一刻在想什么,思维跳脱的叫人抓狂。

叶尔很喜欢,生活总需要各种各样的激情和惊喜,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必犹豫。她就这样宠着管晓宇,哪怕三更半夜被他一个电话吵醒,说突然想吃什么东西或想去什么地方玩,她也会笑着穿起衣服,到楼下去等他,陪他一起疯狂。

室友们都称他们俩为疯子。

疯子。她一边穿衣服一边无声微笑,她喜欢这种疯了的感觉。小时候她坐在爷爷腿上,听着爷爷跟他说他年轻时候的事。那时候爷爷总是一边擦着他那块已经非常陈旧的石英表,脸上的笑容犹如那八月葵花,耀的叫人移不开眼。

他说了很多在军队中的事,她知道他这条腿就是为救一个好兄弟被打残了,每每说到次,李老头神情中掩饰不住的黯然和落寞,片刻后又恢复过来,继续跟她说着他年轻时的疯狂,他曾因在武术比赛时使用类似于霸王举鼎猴子偷桃这样的招数而输给管非凡,他不服气,半夜去他营帐里偷袭他,终于用阴招打赢了。

这时他会非常畅快地笑着举起手中的石英表,得意地说:“这就是老子的战利品,战场上打仗,谁管你用什么招?黑猫白猫能抓耗子就是好猫!哈哈哈哈。你看看你看看,这后面还刻着这小子的名字呢!”

他是穷过的,不论胜仗败仗,都恨不得连敌人内裤都扒下来带走,如蝗虫过境,叫很多传统意义上的儒将都羞于启齿。

若论战场输赢,他和管非凡堪称一对搭档,只是两人结局截然不同,一个是立志小说经典,一个是生活中的人物悲剧。

幼时爷爷教的爬树打架的功夫终于派上了用场,她利落地从墙上跳下来,管晓宇惊喜地接过她,兴奋地问:“猫耳,你不是练过吧?这么敏捷?”

“嗯。”她一语带过,“爷爷教过。”

“那什么时候我们比比?”

她无语,背着简易的背包,慢悠悠地说:“都是三脚猫的功夫,用来爬墙还可以。”

李老头要是知道她在管非凡的孙子面前,说他教的无赖打架功夫是三脚猫不知要气成什么样。

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地铁了,管晓宇从树丛中拖出两辆自行车来,激动地说,“猫耳,我们去长城上看日出!”

“好!”她微笑,毫不异议地跨上车。

两人傻子一样围绕着B市骑车,不时地大喊大叫,在田野边,在无人的小路上,就着天上不多的星星,迎接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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