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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与减》 ⑶ “行为”能力的阶段性发展(二) 在线阅读

这种现象可以使我们认识到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为”能力存在着规律性,阶段性的的发展和转变。

结合前面所述,在“生命”领域内,这种由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的“行为”能力与非主观意识能力直接控制的“行为”能力间在相对稳定的生存环境中,“生命”现象个体与其他不同“生命”个体或群体间信息交换的基础上,两者间相互置换是会对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产生很大影响的。这种影响也就说明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在连续不断的发展中,同时存在着阶段性发展的情况。并且,这种阶段性发展的情况大部分是由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造成的。

当我们认识到了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在连续不断发展的基础上,由当前“人类”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主观意识能力造成的阶段性发展的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在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个体或群体所具备的有限“生命”现象的周期内,将其所具备的“生命”现象细分为若干部分。并随着当前“人类”个体或群体对各种“行为”能力阶段性发展的深入探索,使其所具备的的“生命”现象细分的越来越精细,最终将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分解为由其所具备的各种“行为”能力作用下的无数发展阶段。

对当前“人类”这种“生命”现象的细分工作对我们认知“生命”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当前“人类”的“生命”现象进行细分的工作需要分成以下几个部分来开展:

①“行为”能力阶段性发展对“生命”现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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