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不妨直说。”他喜欢开门见山。
“大半个月前,我被你们局里的人陷害了,有人给我设下——”
话刚说,他就抬手打断我:“你慢着——什么叫你被我们局里的人陷害?你说警察陷害你?”
“是,还有一个女人。”
“小魏先生,这可不是一般的指控,告警察告的不好要担很大责任的。”他点了烟,放下打火机:“你有把握吗?”
“我只能说,如果让我见到那两个警察,我一眼就能认出来。可是,现在没有证据,我没法告他们。”
“嗯……是这样。”他深深地哈着气息:“没证据……没证据……那你现在来找我,是有什么目的?”
“简单。我不是来追究之前的事情的,我只想以后不会再发生这种事。有人背着您在后面搞鬼,做手脚,可您本人并不知情。”
说完这句话,我开始懊恼了,他真的不知情吗?有人被送去监狱,必定会得到他这个局长的签字。知情,但不知内情而已,他大概只看到文书上的强-奸犯,却不对这件事进行深究。如果事事都要差个底朝天,那他这个局长也就当不下去了,官僚的事情,我在牢中听老头说过。
随后,他站起来,走向桌子,从抽屉中翻找文件:“11号……12号……18……25……二十……对了,找到了,你的。”
文件放在桌面上,我抽楚来看,真是我的名字,还有我的照片,罪行写的一清二楚,就是强。还有一页是那个女人录下的口供。
负责这个案子的人叫李松,我还记得当日别人称呼他是李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