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璇脑袋空白了一瞬,连忙退了两步,这才看清,竟然是一个人仰面躺在地上——是个男人,脸上有伤痕,嘴角有淤青,穿一身普通的灰色短T恤,眼睛紧闭,四肢摊开,不像是有行动能力,任雨水打在他的身上,他也没有任何反应。
出于医学生的职业本能,谭璇蹲了下去,两根手指掀起了男人的眼皮,检查了一下他的瞳孔——
还活着,只是昏迷。
生死攸关,谭璇顾不得那么多,连忙把男人扶进房间里。
他比她高了大半个头,身材清隽挺拔,混合着淡淡的血腥气。
房间里的动静惊动了民宿老板娘,看见陌生男人,老板娘又惊又诧,“小姑娘,这是谁,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很容易出事的呀!”
谭璇连忙解释了男人是自己的朋友,老板娘这才松了一口气。
不过,她看到谭璇熟练地处理着男人的伤口,惊讶道:“小姑娘,你是学医的啊?”
谭璇的手一顿,淡淡道:“不学了。”
处理好男人的伤口,谭璇去卫生间洗了个澡。
吹风机的呜呜声中,她想了想老板娘的话,医生这个职业一直有良好口碑,每一年高考医学院的分数线总居高不下,多少学生挤破了头想学医。
可每个家庭都有不一样的境况,对一般家庭来说,学医是一条很好的出路,然而对于谭家七小姐来说,六年的学医生涯,带给她这辈子都挥之不去的阴影。
是的,她是学医的,而且是为了陆翊才去读得医学院。
她为他付出了六年的青春,到头来也只是得到了他的一张结婚邀请函。
多么可悲的一厢情愿!
呼……她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深吸一口气。
谭璇,逃避了这么久,你不该再窝囊下去了!
她抬起头狠狠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既然要去参加前男友的婚礼,那就一定要风风光光的去,她要证明自己过得比所有人都好!
短发容易干,谭璇关了吹风机,刚回过神,却见镜子里出现了一道黑影,她猛地转过身来,发现那个本该昏迷着躺在床上的男人扶着门,以诡异的姿态盯着她。
他的个头很高,至少有183cm,头发凌乱,胡子拉碴,刘海遮住了眼睛,一步一步地朝谭璇逼近,喉咙里还发出浑浊不清的声音,看起来危险又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