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姒爹要钱,而江玮鹤要人,明面儿上看,是他吃亏,可其实是一举两得。
在镇宁村这两年,他虽然看不见,但听得见也感受得到,村子里的人都热情,但热情归热情,那股热情劲儿过了,谁还能腾出精力来天天去一个瞎子家里照拂着?
江玮鹤又要强,一开始决定一个人来镇宁村生活的时候就做好了因为眼睛不方便所以诸事不顺,频频受挫的打算。
没有什么事是过不去的,他能一个人在虎狼之地,血雨腥风下立稳脚跟活下来,还有什么事能难得到他?
一开始,日子的确不好过,烧水时常会烫伤自己,切菜不知给手上切了多少伤口,因为看不见,所以饭经常烧的半生不熟,但他从不开口求人,更不愿意把自己如此脆弱狼狈的一面外露给别人看。
可日子再苦也有个头,某天夜里,他家里闯进来个小蟊贼,这小蟊贼不偷不抢,翻过墙头藏在他家院子里,听见他的脚步声还被吓了一跳。
江玮鹤很机警,尤其眼睛看不见之后耳朵就变得比以前更好使了,镇宁村不会有什么强盗土匪,所以来人八成是游手好闲的老光棍,晚上光顾,除了偷东西还能干什么?
他闻声而动,茫茫黑夜里,看不见的人反而比看得见的更占优势,一把抓住那“毛贼”的胳膊,却意外发现这“毛贼”骨架瘦小,被他抓住居然反抗不过,一出声——居然是个女人!
“半夜私闯民宅,你到底是什么人?”
女毛贼声音颤颤,“我......你放心,我不是来偷东西的,我就是来躲一躲,一会儿我就走。”
刚说完,门外纷纷杂杂脚步声便踩着话尾余音来了,这些人在门外停了片刻,嘴里骂骂咧咧的,像是在找什么人,最后恨恨的放了句狠话,“让老子抓住这小妮子,一定先办了她,再卖了还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