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盯着安岑身上的碧青色校服,纯丝白背心,我当初读大学那会也这么穿,倒真不觉的有任何不妥。
“小岑,老师看重的是考试成绩,穿什么都不要紧。”
我在给安岑竖立正确的三观,并没觉的我有地方不对,安岑听了我的话却是委曲的走了。
刚要回房,就看见婆母站在不远处。
“小岑,伯母送你几件新衣裳,你先回房,我一会吩咐你姐带你去买。”
安岑连忙摇头,“伯母,不必了,还要花姐钱,我穿这样就可以,我回房整理下就走。”
婆母讥诮一声,“你姐哪儿来的钱,她吃穿住用,哪件哪样不是我们史家给,伯母说给你买便给你买,你先等一会儿 。”
安岑内疚的瞥了我一眼,退回了房间。
我站在门边阴着脸,对着一样阴着脸的婆母。
实在是颠倒黑白,近些年我虽然做主妇,却也没闲着,我兼职翻译赚来的钱,绝大多数都补贴了家用,莫非她觉得就凭一月6000的餐饮费,她可以天天吃到鲍鱼?
婆母对上我的脸,“你瞧什么瞧,来了四年了,还是没摆脱穷鬼习性,连几件衣裳都不给你妹买,你要旁人如何看我们史家?”
我深吁了口气,婆母一直看不上我是乡下人,但近些年我挣得钱算下来并不比史骏少,我有足够底气,不觉的比他们低下。
“妈,我可不是吃白饭的,你跟爸平常的保养品都是我靠翻译挣得钱买来的。”
婆母目光闪烁,“你孝顺我们是理所当然的,既然你有钱,就不必我出钱了,赶快带你妹去买两套衣服,那样出出进进的,别人还当是我请的佣人呢。”
讲完,便回了自己房间。
我深切吸了口气,告诫自己,不生气,不生气,你要气死谁得意?
他们年岁大了,迟早有一日会离开我们,跟我过一生的人是史骏!
来到安岑的屋中,我语重心长开口:“安岑,你可以考上沪大,就表明你有实力,不要过分在乎旁人的看法,我现在带你去逛街,明天美美的去学校报道,但记住要紧的是学习,成绩好比任何东西都重要。”
安岑终究有了笑意,“姐,真谢谢你,我会听话的。”
我最大的缺陷便是太过轻信于人。
令我万万想不到的是,安岑早已不似表面那样单纯,她对我的妒恨早已深入骨中。
……
带着安岑去了商业街,为她买了几件时兴的衣服,又买了手机跟SIM卡。
出了商业街,经过一家法餐馆,安岑心奇的看着里边盯着。
“跟姐走,带你尝尝,吃法餐去。”
安岑开心的点着头,“谢谢姐,等我毕业赚钱了肯定好好报答姐。”
我一笑,安岑到底还是个孩子,买几件衣裳吃顿好的就嘚瑟成这样。
我跟安岑走入餐馆,找了一处人少的位置坐下。
我拿起菜单瞧了瞧,“来两份七分熟的澳洲羊排,可可蛋糕,芒果汁,冰沙,谢谢。”
服务生刚走,一抬头,却发现安岑露出了诧异的表情,“姐,你瞧那人不是姐夫么?”
我沿着安岑的手掌指的方向,不敢想象的盯着跟史骏正跟一个女人坐在一块,而那女人已消失了八年,正是史骏的前女友谢佳梦。
她跟史骏整个中学都是同学,两人一直关系非常好,可谢佳梦高中毕业后突然随着家人出国定居了,史骏读大学足足难受了一年才勉强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