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lsa!”
她抬头,入目便是兴冲冲地往自己跑过来的菲恩,与她目光对上之后,他的眼睛刷地亮了起来,这个把什么情绪都放在脸上的男人,未开囗说话,双眼已经表达了他的喜悦,他在她面前停下,眸光灼灼:“你等我很久了吗?”
“还可以吧。”
他扬起笑脸,毫不害羞地把自己的热情化为言语:“我刚刚看见你时,想到你是在等我,就觉得非常非常……满足,有个这么美好的女孩子在等我下班,就连我这么热爱工作的人都开始期待休息了。”
他说得非常诚恳,说好听的情话是个技术活,太花巧会显得假,但菲恩就是有本事把那些复杂又矫情的话说得像是肺腑之言,让人觉得他由衷地认为遇上你真美好。
“走吧?我们去吃饭?”
江妩听得很受用,就像吃糖果,很甜很美味,但不能当成主菜,当真了上瘾了会蛀牙。
“OK!”
菲恩很健谈,在计程车上一路说得飞起,上至天文地理,下至娱乐八卦,全都是他感兴趣的。与他说话时,江妩会忘掉自己卷入了的各种争执:“对了,你是不是又去染了头发?”
先前菲恩的头发由棕染成了淡金,现在他把发根的位置染黑了,层次感分明。
“嗯,好看吗?”
他扬起一边的眉,坏坏的笑。
江妩心中一动。
“当然是好看的,”她轻笑:“不过如果是你的话,无论做什么发形,染什么颜色,都是好看的。”
──两个耿直颜狗的对话。
第104章
一见锺情,无非是见色起意的漂亮说法。
这的确是一个看脸的社会,除非有其他优点能盖过长相,而除了性格好这种长年累月才能感受出来的,便是财富与才华,所以出名的摇滚歌手或者作家总是不缺献身的骨肉皮,往富豪身上掘金的俊男美女亦是前仆后继。
叼丝控诉女人拜金,首先应该反省一下自己是否长得太丑,丑到别人不想花时间去了解你的内涵,或是你的才华不够明显,怀才如怀孕,如果你有,那一定不会被埋没。
菲恩的性格、家底以及才华……江妩都不了解。
所以会应下这一顿饭的约,仅仅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已。
“要是让g知道我们去吃饭了,他一定会杀了我。”
下车时,他有感而发。
“为什么?”
“之前告诉你的原因啊,虽然戏快拍完了,只剩下一些零碎的补拍位,但他一向希望我能专心电影,”
菲恩挠了挠脸,他并非那种欧美杂志里轮廓凌厉冷艳的白人,他长得有点雅痞,男人看他,会觉得这小子相当欠揍,但女人看他就不一样了,一个眼神,彷佛就能浪得你心脏都要跳出:“但谁跟他这种万年单身汉一个样?那个谁,对,影帝说过一句话让我觉得很有道理……”
“嗯?”
江妩扬眉看他。
“惟有美食与美女不可辜负!”
菲恩猛地想过来,而她差点一个跟跄平摔……萧宸在国际友人面前真是什么都说啊,扣扣空间名言都要流出国门了,下一句就应该是‘天真岁月不忍欺,青春荒唐我不负你’了吧。
虽然因为怕被狗仔追摄,只能在下榻酒店里的中餐馆里将就,但毕竟是萧宸也要一起住的,挑的环境算很过得去,中餐馆也设有隐蔽性强的包厢,远远看着别桌的菜,外观都很不错,不知道味道如何。
华夏菜讲究色相味俱全,而菲恩只好奇这个是啥,那个又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