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5章(1 / 2)  抢个红包去写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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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狂:轲哥,有空说几句吗?

城轲:有,怎么了?

钟狂:今天早上编辑跟我说,有人想买《仙魔惑》的版权,所以想请教一下你的经验

有求于人,钟岚下意识发了一个小猫双爪轻轻扒住主人裤脚的卖萌求投喂表情。

“……”

在城轲眼中,钟狂挺好相处的,没啥脾气,也不骄狂,尤其在封轻歌的衬托之下,他简直像个老实优等生,搁上课时是妥妥的好孩子。只有在面对外界时,行事手法才会稍稍露出其恃才而狂的傲气,如藏锋宝剑,铮然出鞘,寒芒一闪。

他很欣赏他。

只不过,这时候剑客将宝剑拔出鞘,亮出来的,不是剑刃,而是一只小猫咪。

有点微妙的……萌。

城轲:没问题,尽管问吧,我现在很闲

得到城轲的同意后,钟岚也将自己的情况如实告诉了他,没有半点隐瞒。网文界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行业都是金字塔状的,走得越高,越是顶尖的级别,同等级的圈子就越窄,人才聚焦一处,很多事就不适合掏心掏肺地往外说,例如网站公司对自己的报价,以及价钱。

城轲:两百万是低了

城轲:终点的代理费不是白收的,但终点背后的公司……就怕左手卖右手,将你的价压下来,比代理费赚得多,所以到时候你还是要自己把关一下,不要过分信任任何人,自己请个好一点有经验的律师。我个人认为,如果对方真有心想好好搞的话,价钱可以再谈谈

两人看法差不多,只是钟岚没实战经验,听他说说自己卖版权的经历,心里也安稳许多。

大神亲口说的,和外间的传闻,有着颇远距离。

城轲早期成名作《凌仙》,以一百万卖出手做成网游,大赚特赚,如今一百万这个价钱,无论是从城轲江湖地位,还是网游的后续收益来看,都像卖亏了的。然而实情,先是当年的一百万不可同日而喻,而这150万,只是《凌仙》第一部 版权的价钱,网游大获成功后,第二部和第三部的价钱和他本人的商业价值一起飞升。

那些辉煌往过,听得钟岚心神向往。

毫无疑问,两人是感情不错的朋友,就连这一刻,他都是作为前辈向她讲述自己走过的路,路上特别凹凸不平的位置都告诉她了。

但是……

钟岚忍不住想,如果有一天,她能超越他。

城轲:哈哈,不过提醒你要注意合同,好像有点多余

他的一句话,抓回了钟岚恍神的注意力。

他说的,应该是之前川落意出走,终点白金合同以她为契机,作出了改动的事。

钟狂:不多余啊,我现在心里有底多了,谢谢你,轲哥![瓜皮卖萌.jpg]

城轲:客气

今天钟狂真软乎啊。

城轲感慨。

事实上,钟岚并不怎么擅长跟人套交情,她很多时候客气得让人不适——除非是24小时都狗得让人想叫他来回滚的封轻歌,她就是对着亲人,也会习惯性地使用‘请’和‘谢谢’,网上聊天时措辞更是保守拘谨得像不把人当好朋友。

表情包的出现,极大淡化了这种表达问题。

不久,暑假结束。

在钟岚踏上回校旅程的同时,也和编辑商定好了见面的时机——终点总部地点同样在s市,和她学校只有半小时地铁距离,到时候一起来的还有龙悦公司的负责人。

她提出要求,龙悦提条件,由终点的版权编辑去谈,了解得差不多了,其实可以直接寄合同过来签了寄回去就是,不过恰巧她也在s市,来往很方便,为了表示对项目的认真,最后决定在终点总部。《仙魔惑》不是群像小说,连边都沾不上,大多数时候都是主角龙泽独行侠,做成卡牌类手游不可取,龙悦方面的意思是看中了它的庞大背景,以及直接能套给文案的场景描写,也正是玄幻小说独到的优点。

有代入感,大气磅礴的背景,吸引读者去玩,而网游玩家回流到小说,形成良性循环,是作者梦寐以求的事。

龙悦提出来的制作投入,钟岚都要求写进合同里去。

不少作者卖版权,卖的时候很单纯,想着人家花了钱不可能不拍,没想到大公司就是可以为所欲为,买下来囤着,囤个三五七年,可能一直不拍,或者随随便便地做个成品出来,企图捞一笔就走。

粗制滥造,然后利用作者和小说人气带来的流量回本,城轲一再提醒她要避免出现的情况。

买方希望版权到手后,作者就别来多干涉,配合宣传就行,钟岚也知道,版权卖出去之后,自己不可能坐镇游戏公司,当人家的监督,她毕竟没这个精力跟能耐,但最后一番拉扯,对方也同意在合同加上开发期限。

最后议定的价钱是四百万,加上一连串对开发的要求,作者在网络上要配合宣传,真人可以不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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