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温柔起来让人毫无抵抗之力。
叶蓁:“哦……”
她声音突然底下,垂头看着书页,盛伦以为她是在生气不给她看书,侧眸一看,才发现她耳朵和脸颊晕着红,似是羞涩,清丽的模样看起来便潋滟生辉。
他很少见她害羞,明明还敢主动吻他,还敢和他那样。
“……表妹?”
叶蓁咬唇看他:“表哥,你别什么都顺着我。”
他意外,挑眉之后便是莞尔失笑,揉着她脑袋按进怀里:“傻丫头。”
叶蓁戳他心口,他握住,拉到唇边亲吻。
叶蓁这次回家,送她的是盛伦,她原是打算一人回去,王明兰也说找个熟悉的老实人送她,盛伦说他刚好无事,找外人也不放心,便由他去,何况也很久没去拜访姨妈家,去去也好的。
所以这次便是叶蓁与盛伦同行。
两天两夜的火车,买了卧铺的票,火车轰隆隆的时候,叶蓁就喜欢缩到盛伦身边和他一起看书,他偶尔也会与她讲解,他博学多才,在他擅长的领域,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
她也喜欢靠在他肩头睡觉,男子身上干净清冽的气息很好闻,没有烟酒的气息,反而带着沉郁墨香,就和他给她的吻一样,干干净净的诱惑。
他也很喜欢和她亲昵,他喜欢握着她的手,摩挲手背与指节,与她十指相扣。
两天两夜的时间,在第三天临近傍晚的时候,他们终于到了邺城。
叶蓁松开盛伦的手:“在我家你可要规矩些,不能被看出来了真的么?”
他笑了一下:“知道了。”
叶蓁狐疑看他一眼,盛伦道:“我知道轻重,表妹,如果姨妈知道我和你两情相悦,只怕就不会再让你来宛城念书。这样一来,我和你就很长时间才难得见上一面,以前我觉得两情长久不再朝夕,可当我深陷情爱才知,朝夕都觉不够。”
叶蓁戳他心口:“原来我清风霁月的表哥也是有私心的!”
盛伦:“表妹想的肯定与我一样。”
她微怔:“表哥又自作多情。”
盛伦抚了抚她鬓角碎发:“时机到了,我就向姨妈姨父提亲。”
……
叶蓁的父亲叶志凯是报刊主编,王明雪也在报刊做校对,他们一家三口住在大西胡同最深处,是一栋三层的独楼,老一辈留下来的,街里街坊也都是几十年的老友。
叶志凯和王明雪带着叶蓁和盛伦一起回来,还引来了误会说:“这是你女婿?”
盛伦心思一动看向叶蓁,她表现的可淡定,仿佛什么都没听见似的,盛伦就想起之前,论装糊涂的功夫,谁都比不上她。
王明雪笑着说:“我要有这样的女婿可就好了,这是我侄子盛伦啊,你们又不是没见过,这才过了一年多而已,就忘啦?”
盛伦低调,来了叶家也不怎么出门走动,就是在家看书,待上一两天就离开,所以认识他的人真不多,不过他的名字却是人尽皆知。
尤其是月前人民广场的事件,叶志凯作为报刊主编,当然没有忘记大肆报道,所以邺城知道的人也不少。
一听是盛伦,立刻就热闹起来,还纷纷赞扬他是英雄豪杰,说说文弱书生贱不能收不能提,他们笔诛墨伐,可厉害的很!
如果不是因为天色暗了,盛伦还真脱不开身,邻居们太热情,围着他问这问那,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想知道。
而叶蓁早就跑进家门,舒舒服服的泡了个热水澡换上干净一身衣服,整个人才算是舒服了。她披着半湿的头发下楼的时候,盛伦正坐在客厅和叶志凯聊天,王明雪端着饭菜上卓,饭菜的香气弥漫开来:“快来吃饭了。”
叶蓁笑盈盈的,无意间扭头就看见盛伦深邃的目光落在她身上,见她看见他,他眉目就柔和下来,眼底带出一丝丝的笑和暖。
叶蓁心便也跟着柔和,变得暖暖的。
……
盛伦只住了两天,他在第三天动身回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