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人群中的一个少女站了起来,手轻轻一挥,大家顿时安静下来。白法海走的更急,嘴里念念有词,我终于听明白了,他在唱京剧:“将身儿来至在大街口,尊一声过往宾朋听从头,一不是响马并贼寇,二不是呆人把城偷,……”他手舞足蹈,嘴里一板一眼,却没有一句在调上。如果不是此刻,我恐怕早就笑出声来了,只是此时,这小子危实有点人来疯。
在这小子的满嘴胡说八道中,李大哥把金针一根根刺入那长者脑袋上,扎的象个刺猬一样。他的身上已经湿透了,但表情专注,全神贯注。
“拿一只大公鸡来。”大法师大概是唱累了,大喝一声。孔有一愣,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来翻译。白法海一腿金鸡独立,两手向后,引吭高歌。土著中有脑袋灵活的,立即奔出,抓了一只大鸟,和火鸡大小差不多。
白法师也不去深究,伸手接过,人腾空跃起,又高又飘,大喝一声,把那鸟脑袋拽了下来,鲜血溅了长者一身。与此同时,李大哥也把最后一针刺入了长者的玉枕穴。那长者哼了一声,竟动了起来。
众人大喜,李大哥叫人取了一碗水来,双手平捧,白大法师念念有词,在空中抓了抓,用手指头在里面搅了搅,那水顿时浑了起来。土著居民更是敬畏有加。这些江湖戏法在此刻竟然有如此效果,却是始料不及。那长者竟然渐渐地醒了过来,我知道李大哥的金针技法虽然神奇,却很霸道,虽有奇效,但是却以损耗身体做为代价。
那长者叫奥伦,是这个猎头部落的酋长兼大祭司,那青年休伦札,意思是无畏的人,是奥伦的儿子,少女是他的女儿,叫昆吾,意思是比花还有美丽。奥伦的身体很快有了好转。
随着奥伦的身体好转,我们的待遇立刻改变,白法海坐在上席,水果野味如流水般上来,丑陋的少女热情围绕我们。白大法师也不谦虚,毫不客气山吃海喝。
休伦札沉默寡言,除了敬酒并不多说什么。而昆吾却颇为热情。她竟然会皮钦语,一种全国基本通用的语言。她告诉我们,猎头族并不是食人族。他们猎头只是为了用来祭祀天地,只有这样,他们的民族在能兴旺繁盛。在他们的民族传说里,天地每年都要夺取一定人的性命,维持平衡,如果用人头来敬献天地,就会风调雨顺,部落平平安安,否则天神就会降罪于部落,并夺取更多的人的生命。
第二十二章 比武
昆吾在说故事时,两只眼里要溢出水来,不时地看着白大法师。老实说,昆吾并不丑,最起码在他们这个部落里他是让人看着最顺眼的一个,但是这也仅仅是因为参照物的原因。
一位老者来我们这敬酒,需要说明的是,他们这里的酒是果酒,用水果发酵酿的酒,入口微甜,但是后劲很大。轻易的便取得魔鬼部落的信任,这为我们以后的工作开展开了方便之门。比我们预想的情况要好的多,确实值的高兴。何况对方很热情,我们中华堂堂礼仪之邦,岂能失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