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26章(1 / 2)  (综英美同人)变种人的日常生活[综英美]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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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也对,你总算从豆丁变大人了。”托尼先是对这件事表示了一下惊讶。

然后,他就开始热情洋溢的推销起自己的母校:“麻省理工!”

他非常坚定的说:“世界上,再没有比麻省理工更精彩的学校了……”

让我们忽略他长达半个小时有理有据的各种介绍和推崇。

其中,还包括他在校期间,曾干出来的那些惊人壮举。

比如,他当年为了潜入电脑室,用了三天三夜发明了一架简易飞行器,在深夜的时候,从天窗跳入,玩个痛快后,还用彩色油漆笔,在电脑室的大白墙上写上了凯撒著名的名言:venivedivici!

对此,托尼得意洋洋。

虽然,他对当年那个过于简陋的飞行器,设计图上的种种稚嫩,仍然有些不太满意的地方,但难掩他志得意满的炫耀姿态。

从头到尾,卡洛斯都认认真真的听着。

虽然一如往常什么都没听太明白,因为他不明白托尼明明自己有电脑,为什么还要去潜入电脑室……

当然啦,对于喜欢挑战的天才来说,电脑室不是重点,重点在于潜入成功。

不过,尽管不懂,但卡洛斯的态度绝对是合格的,他全程维持着‘虽然不知道你说什么,但你说自己厉害,那就是厉害吧’表情。

“……如果你要上大学,选择麻省理工,绝对不会错!”

托尼在最后,意犹未尽的做了一个总结,看得出,他确实对自己的母校留有很深的感情。

“好的,我知道了。”

卡洛斯于是严肃的在白纸上写了‘麻省理工大学’的名字。

他继续给史蒂夫打电话,依然没有人接听。

那位二战老兵,也许又一次迷失在人生的道路中了。

卡洛斯抿了抿唇,打开邮箱,打算看看自己的小伙伴们有没有回复的。

然后,他发现了来自爱德华多的一封未读邮件。

爱德华多简单干脆的回复了卡洛斯的邮件问题:“我会去哈佛。”

他在邮件里兴致勃勃的写:“我和马克约好了,我们一起进哈佛大学,一起毕业,也许,将来,还可以一起创业。他打算学心理学和程序运算学,然而,我觉得,在程序方面,真不知道还有谁有资格去教导他,他是那么……那么的棒!虽然我对程序之类的不太懂。”

“但在我看来,‘程序之神’这个词语用在他身上,是当之无愧的。”

“事实上,我也是这么当面对他说的,他当时大概是被我夸的愣住了,有些不好意思,几乎手足无措,还不敢看我的眼睛。很久之后,他小声对我说:你太夸张了。但这真的一点儿都不夸张。我发自内心的崇拜他……”

“至于心理学,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怎么想的。为什么会选这么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专业?也许是为了打发时间,也许是真的感兴趣……但谁知道呢,天才总是与众不同!”

卡洛斯再次冷漠脸:“一天到晚马克马克马克,爱德华多是疯了吗?简直像是被哥哥的金箭突然射中了一样……这就是个大写的马克吹!”

还没见面,这个被爱德华多称为‘程序之神’的家伙,已经在他心里被打了一个大大的叉。

然后,其他人不知道是还没看见,或者是还在思考之中。

总之,暂时没什么具体的回复了。

卡洛斯想了想后,拿着那张写着‘麻省理工’和‘哈佛’的白纸跑去找了琴。

因为他知道,琴最近也正在准备去外面读研究生,具体好像是考什么遗传基因学一类的高深玩意儿。

为此,查尔斯教授帮她找了很多的参考书。

卡洛斯也是这个时候才知道,查尔斯居然还是什么国际上都非常出名的遗传学教授。

琴抱着厚厚的一摞书,正和斯卡特在走廊上一边走一边聊天。

从某个方面来说,在所有学生中,他俩算是查尔斯教授最得意的学生了,前者继承了教授学术研究方面的领域,后者继承了教授在实践实战方面的领域。

可惜,这对看似郎才女貌的组合。

在长达十来年的拉锯战中,斯科特始终没有正式赢得琴的芳心。

对此,金刚狼罗根简单评价:“看来也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小白脸。”

(斯科特:训练室一对一,来战!)

琴被卡洛斯拦住,问她离开x学院后,打算去哪所大学的时候,还有点儿诧异。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秘密。

她于是温和的笑着说:“我会去斯坦福大学,它是美国研究生遗传学、基因学,和生物信息学专业排名中最高的院校。其实,本来我想去查尔斯教授的母校牛津,但还是舍不得离大家太远。”

“哦。”卡洛斯一本正经又拿着笔,把斯坦福大学也写在了白纸上。

“你问这个做什么啊,卡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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