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
清澈的声音从耳边响起,少年没有像以往一样穿着牛仔T恤,反而是白色的衬衣,棕色的西装长裤,短短柔顺的黑发随着风轻轻飘扬,白皙的肤色,略显单薄的身材,漂亮的墨色眼睛,长长的睫毛轻轻地颤动。
他偏着头,因为左眼的视力不太好,所以每次这么看人的时候,眼睛里总好像浮着一层淡淡的水雾,看上去少了几分高不可攀,多了几分可怜。
“爱德华?”顾念恩举起手在他眼前晃了晃,诧异的看着男人有些呆滞的眼神,“怎么发呆了?”
“没什么……”爱德华苦笑,居然看一个男孩子看到呆,真是越活越回去了。他微笑着借此来掩盖自己的失神,想要找个话题重新开始,“今天,有你的节目吗?”
“啊,这就是你儿子吧!好可爱啊!”旁边的一个中年妇女突然插嘴道。
爱德华的面部表情僵硬了一下,儿子?我有那么老吗?
以前总是以沉默做面具的少年,退后几步,站在了爱德华的身后。
中年妇女讪讪笑了笑,转头去和别人说话,眼角余光却忍不住瞥过来,心里忍不住想:这是货真价实的美少年呢!素净的脸上没有一点妆容,退后的样子,是害羞吗?真是可爱……当然,他父亲也很英俊。
爱德华正自纠结,去察觉耳际有暖暖的呼吸“爱德华,我是合唱队的领唱……你说放假回去唱歌给我听,今天让我先唱给你听,好不好?”
爱德华心中一动,抬眼望去,少年眼中有着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浅浅依赖,但眸底那终年化不去的墨色依旧存在着,似乎永远不会消失,即使是说着近乎示好的话语,可语气平淡的近乎陈述句,这种极度反差的矛盾让人心里止不住的难受,想要接近,却又踟蹰……
顾念恩一直看着爱德华,见他久不回应,面上很快浮现出一抹疑惑之色,“有什么不对吗?”
爱德华回神,微微一笑,“没有,只是很高兴。”
顾念恩想笑,却又忍住,急忙习惯性的低头,转身说了一句“我先回后台了!”便匆匆离去,背影竟有一种落荒而逃的感觉。
爱德华失笑,原来无论现在有多么光彩的外在,这个少年始终是那个有点别扭,喜欢害羞的孩子。
几分钟后,音乐声渐渐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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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约一起出去唱歌,我一出声音,大家都不见了。
偷偷跑去练唱歌,决定一雪前耻。
用了一天的时间练习一首歌……等你放假回来,我唱给你听。
安,空气里有草叶的清香,春天到了。
爱德华坐在前排,在灯光闪烁间能看到男孩黑水晶一样的眼睛明亮清澈,他仰着头,随着音乐静静的微笑,仿佛能看到他身后最美的羽翼,缓慢张开,那样美丽的翅膀洁白巨大。
当歌声响起时,清澈迷惑的嗓音未经雕琢,带着山涧清泉般的清新缓缓流淌过人心,有一种洗涤灵魂的力量。
那个茫然站在机场里,那个穿着普普通通牛仔T恤;那个戴着棒球帽,习惯性低头的男孩,那个总是沉默安静没有存在感的男孩,现在已经变得这么美丽!
就像一颗蒙尘的钻石,经过时光的打磨,终于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纯粹的美丽。
很多人可以被形容为漂亮,但不能说是美丽。只有从灵魂深处,真正能释放出亮丽温暖的颜色,才可以称得上是美丽。
有一种人,天生就是为吸引他人的目光而存在的。
一周前,
“安,校庆有想要邀请的人吗?”合唱队的学姐笑着问。
“邀请的人?”顾念恩怔了一下。
“是啊,C校传统,学生会领到一定数额的邀请函,发给自己的亲朋好友。看表演的时候,位置是最前面的几排呢!安,没有想要邀请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