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2章(2 / 2)  迷人的她[快穿]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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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她的傲气, 他有他的自尊。

不知不觉,两个人已经越走越远。回过头看,他已经说不清这段婚姻的意义。

明明当时他那么想要娶她。即使被全家人指责, 他依旧娶了她。他以为一辈子很长,时间能够解决一切问题。

可他从来没有想到, 人的生命有限,短到他来不及摆正这段婚姻,人生就已经结束。

自那以后, 他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他不能再将生命浪费在她身上。

而此时此刻,季仲望着她一张哭皱的小脸,忽地不想再在乎自尊, 开口问:“为什么?”

问出口就已后悔。

想狠狠扇自己两耳光。

他急忙冷冷补充句:“别说你爱我,我不信。”

她的眼泪堵回去,茫然地看着他:“为什么你不信?”

他低下头,“你别问为什么,现在是我在问你为什么。”

他的手捧着她的脸没有收回来,她主动往他手掌心蹭了蹭,哭泣过后的小嗓子沙沙稠稠:“因为,只有你才可以给我家的感觉。”

季仲猛地一震。

她刚刚是说,家的感觉吗?

季仲不敢相信地看着她,怔了数秒,他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忙掩盖,淡淡道:“你可以回你爸妈那里。”

这话说出来,两个人皆是一滞。

季仲当即悔恨地想扇自己十耳光。

哪壶不提哪壶开。

“我不是那个意思,刚刚一时口无遮拦,你别在意。”

她苦笑:“没关系。”

季仲愧疚地收回手,想来想去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手足无措,最后烦闷打开瓶啤酒一口气灌。

白茉的家庭,对于她而言,是个禁忌。他们夫妻两年半,再怎么互戳对方痛脚,他也绝不会拿这个事伤害她。

程墨和他说过,白茉之所以会有严重的心理疾病,百分之九十的原因源自她的家庭环境。

在她的潜意识里,她认为自己生来就是个工具。

为救她哥哥而存在的工具。

白家长子白宇十岁时查出有白血病,虽然查出得早,但由于白宇血型特殊,为以防万一,白家父母又生了一个女儿,为的就是以后能够替哥哥捐献骨髓。

这个女儿就是白茉。

白家所有的事都围绕着白宇展开,白茉从懂事起就被教育,她以后要救哥哥,要为哥哥奉献一切。

白家父母忙着照顾儿子,全球到处飞找名医。

白茉的童年,只有永远不会说话的洋娃娃,以及三个月一换的菲佣。好不容易熬到长大成人,作为一个标准的白富美,她并未从父母那里得到多大支持,连留学的钱也是自己勤工俭学换来的。

“家里的钱都要留给哥哥看病,你现在每多花一分,就是在花哥哥的医药费。”

程墨有次喝醉酒,季仲撬了很久才从他嘴里撬出这么一句话。

那之后,季仲就将白茉的信用卡额度无限度提升,她爱买什么就买什么,就算买回来看都不看一眼,他也觉得值。

他认识她六年,她唯一认真与他谈话,就是结婚前和他谈起自己的家庭。语气平静,仿佛是在说别人的事。

她说:“季仲,我是个不值得被爱的人,结婚我无所谓,但是你别爱我,我回报不了你。”

他那个时候特倔:“那你也别爱我,我承受不起。”

后来两个人常吵架,你一句我一句,爱来爱去的也就不值钱。谁也不知道对方说的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

他的戏不如她好,露出的爱意时常成为她拿来抨击他的利器,刀子朝心窝捅下去,又快又准。

可即使每次都被伤得遍体鳞伤,他依旧想给她一个家。但她并没有这个念头。

她成为他的季太太,却还是将自己当成无依无靠的孤鬼野魂。

他前辈子,最渴望听到的一句话,便是她对他说,“季仲,你就是我的家。”

可惜没能等到。

除了一句“我不爱你”,什么都没等到。

季仲回过神,白茉已经停止哭泣,海风将她脸上的泪痕吹干,光洁的面庞犹如珍珠般嫩白。

她像一朵朝露玫瑰,娇艳美丽,他明知她浑身是刺,一碰就扎,却停不下来想要靠近的心。

他心里流了血,正好拿来浇灌她。

现在因为她的一句话,隔了两世久旷干涸的心蓦地又涌出力量,再次生出想要割肉滴血饲养她的冲动。

白茉转眸盯他,深邃的眼睛像浸在水银的黑玻璃珠。

她问:“季仲,你想知道你和我提离婚后,我为什么死都不肯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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