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丁一有点惊讶,这么快就解决了。
“我联系到了一个受害者,毕竟咱们出面的话,感觉逻辑上说不通。”闫浩宇分析道。
丁一点了点头,“你说得很有道理。”
她还想问点儿什么,闫浩宇便岔开话题,“一一,咱们该去买菜了,晚饭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梦里的东西都没有味道。吃了,跟没吃一样。”
丁一点了点头,“还是你做的东西好吃。”
闫浩宇自信心爆棚,“哪是当然,这是我的天赋。”
于是,丁一收拾收拾,准备出去买菜,她还挺喜欢买菜的。
一开始的时候两个人是在超市里买菜,也不需要讲价什么的。
结婚,有一次超市里没有闫浩宇想要买的菜,两个人就去了菜市场,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来还可以讲价。
所以每天买菜也是两个人很喜欢的一个环节。
现在第一走在大街上已经不需要手杖了,她跟闫浩宇的配合非常默契,偶尔会有人专门看她,但那也是对长得好看的人的欣赏。
闫浩宇对于这种目光并不排斥。
他从小到大见得多了。
结果,刚出小区,就听到一个惊讶的声音,“丁一?”
闫浩宇回过头,就看到了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男人一脸惊讶地看着丁一。
男人长得还不错,头发也是梳得整整齐齐的。
闫浩宇不知道为什么,对他瞬间没好感。
就是一种本能。
闫大少以前很少对人有这样的本能。
年轻男人走了过来,“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你,你眼睛好了?”
因为丁一没拿手杖,一般人看她,的确并不像是盲人。
丁一说道,“没,只是这段路我比较熟悉,所以不需要手杖都能走过去。”
闫浩宇感觉,对方听到这话的时候,脸上居然带着喜悦。
闫浩宇一瞬间对人的好感度更加低了。
对方也自我介绍道,“这么多年没见了,你肯定不记得我了,我是董鸣。”
本来的确不记得了,但是,昨天跟她妈妈说了那么久的话,都是跟这个人有关系,所以自然是记得的。
丁一礼貌地笑了笑,“实在不好意思,我记性不太好。”
然后接着说道,“我先去买菜了,失陪了。”
“没事没事,我陪你一起去买菜吧,正好我也要过去。你一个人,我还有点不放心。”董明说道。
闫浩宇特别喜欢丁一的一点就是,除了对他的事情,其他事情都特别有原则。
丁一说道,“不用不用,我做事情,喜欢一个人。”
闫浩宇听到这话的时候,一颗心,就跟泡在糖水里一样,忍不住一手揽着丁一的肩膀,“喜欢的那个人叫做哔哔哔……”
闫浩宇听到自己说出来的名字被消音,整个人都不好了。
丁一却听懂了闫浩宇的意思,脸一红。
而董鸣原本以为丁一的拒绝会是“怕耽搁他的时间”之类的。
这种的话,他随随便便也能跟上去,结果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丁一给出的理由竟然如此简单粗暴,不按常理出牌。
跟她这个人完全不一样。
明明看上去就觉得很好说话。
人家都说了喜欢一个人。
董鸣只能说道,“那我不打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