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的进步还是非常快的,从一开始的手指不灵活不协调,慢慢地,能够准确地按照闫浩宇的要求打出字来。
可是这还远远的不够,因为她还得熟悉,慢慢的记下每一个字的指法。
闫浩宇反正也是这样陪着她。
丁一已经疯魔了,连做个稀饭的功夫都还在自言自语,稀饭应该是哪几个手指来着?
闫浩宇:“……”
闫浩宇觉得她不能这样下去了,虽然说勤快是一件好事,但是还是得劳逸结合。
自己去网上搜了两个菜单,属于那种简单的,安全系数高的。
然后指挥着丁一出去买菜。
从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后不用手杖,两个人配合的还不错以后,再出去,就不用手杖了。
一方面,闫浩宇非常讨厌别人看过来的好奇目光,大家不都是一样的人吗?有什么好看的!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考虑,她们虽然说是搬家了,但其实也就是几个小区之间的距离,走的并不远,如果柱着手杖出去,很容易被注意,也就很容易在被那群人给找到。
值得一说的是,丁妈妈后面再找了一次丁一,因为王颂家跟丁一以前的家,是邻居,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一次,丁一妈妈但没有劝丁一算了,只是告诉她,拿到钱以后存起来,不要乱用,以后养老用,不结婚就不结婚了,反正有了这么多钱。
丁一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是挺高兴的。
最后对方说,她以后也就放心了。
丁一逛超市的时候竟然是戴着耳机的,不仅戴着耳机,还戴着墨镜。
所以她聊天也没有人会觉得她在自言自语,只当是她在打电话。
“还要买一个电饭锅?家里不是已经有了一个吗?”丁一觉得奇怪。
“买回去做菜。”闫浩宇解释道。
丁一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做菜要用电饭锅,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拿了一个电饭锅。
闫浩宇这辈子也没下过厨,但是现在在一堆菜里仔细看着,精挑细选。
还选了鸡翅,最好吃的翅中,排骨,再买了一根黄瓜。
闫浩宇记性挺好的,按照记忆中的顺序,依次买了姜蒜,可乐,一级菜籽油,酱油。
最后,才发现购物车里堆了好多东西。
然后丁一提了一大包。
闫浩宇有点后悔,该少买一点。
丁一感觉到了它的情绪波动,以为是它也想吃东西了,毕竟后面可以修成人形,是可以吃东西的。
于是问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快点修成人形?”
闫浩宇:“……”我也想知道。
别看丁一看上去弱不经风的,但是力气还挺大的。
很快就到了家。
这段时间,通过加入的水逐渐减少,闫浩宇已经成功把稀饭变成了干饭了。
两个人配合也越来越默契了,毕竟,打字的锻炼,不是盖的。
每次接收到信息,都需要她快速作出反应。
所以,即使第一次洗菜,丁一也没有什么障碍。
洗好了以后,闫浩宇便指挥着丁一用酱油把翅中腌制一下,就像网上说的那样。
然后又洗了新电饭煲。
其实家里是有天然气灶的,但是闫浩宇不放心,不敢让她用。
所以就用电饭煲。
刀也不敢让她用。
丁一觉得没什么,她平时切个水果也没事,但是闫浩宇就是不让她用。所以,蒜是剥皮以后的整个,而姜这掰了一片下来。
然后……
闫浩宇愣了一下,电饭煲做可乐鸡翅怎么做来着?
他在路上都还记得。
于是,丁一拿出手机再百度了一下,闫浩宇又看了一遍过程。
“一一,在电饭煲里倒适量的油,油在你右手边。”
丁一打开了油瓶,问出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适量是多少?”
“一会我叫停你就停。”虽然闫浩宇这个没下过厨的也不知道适量是多少,但是不妨碍他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