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西里最著名的动物是藏怜羊。
藏羚羊。被称为“可可西里的骄傲”我国特有物种。群居,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熟悉它生长环境的人都会说,藏羚羊不是大熊猫。它是一种优势动物。
在可可西里。只要你看到它们成群结队在雪后初雾的地平线上涌出,精灵一般的身材,优美得飞翔一样的跑姿,你就会相信,它能够在这片土地上生存数千万年,是因为它就是属于这里的。它不是一种自身濒临灭绝、适应能力差的动物,只要你不去管它,它自己就卑活得好好的。
然而,藏羚羊的绒毛却成为它的灾难,在青藏高原独特恶劣的自然环境中。为寻觅足够的食物和抵御严寒,经过长期适应,藏怜羊形成了集群迁徙的习性。并且其身体上生长有一层保暖性极好的绒毛。
也就是这层绒毛,在国际市场上买出天价。
近 掉来盗猎者手持武器、不断涌入藏羚羊栖息地或守候在藏检羊迁徙路线上屠杀藏羚羊。根据中国有关部门近年来查获的藏羚羊皮、绒毛数量和各有关单位在藏羚羊分布区现的藏羚羊尸骸情况分析,每年被盗猎的藏羚羊数量平均在力,四头左右。
卓桑是可可西里反盗猎队的队长,卓桑与他的队友在恶劣的环境下与盗猎分子展开战斗,武器不如人家先进,汽车不如人家的快,盗猎分子组成集团化偷猎。最后干脆是明目张胆,一支数百人组成的盗猎队伍一次的枪杀。可以使成百上千的藏叛羊丧失生命,遗骇遍地。令人触目
心。
李副司令员看见“鳄牙”突击队时只说了一句话:“这是一支真的的铁军。我回去可以向司令寸“亡了。他听说后会高兴的。” 接着李副司令员拿出一个剁已本递给了应天龙,应天龙翻开一看,上面写着:
“我踏上可可西里的土地上时,可可西里正是冬季。刺骨的寒风响及云霄,淡黄的荒原层层铺开,如玉石般晶莹别透的雪山在清明的天空下散出美丽的光泽,我知道这里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她会给我带来好运和财富。还有美好的人生。
我们是一个很强的组合,有最好的枪手,有最好的屏手,当然有最好的老板。而我则是最好的司机。越野车在可可西里的荒原上野牛般疯跑,扬起的尘沙迷雾般掩盖了我们流下的足迹。我们是群疯狂的人,一群这片中国最大的无人区的主宰。于是,我们理所当然地要得到这里的一些东西。当然包括藏怜羊皮。其实。在这里,其他的东西的猎取只是本能的需要。而藏羚羊皮则是我们**的需求,是我们人生的唯一驿站。于是,我们火红的眼睛盯住了这片土地上的足迹。”
这应该是一个偷猎者的日记,当李副司令员把它交给应天龙时,神情是严峻的。
应天龙读出了满篇的鲜血淋漓…”
其中的一段,更是让在场的士兵义愤填膺。
“越野车在疯跑,前面的藏裕羊已经近了。我的身边,也已经有冷酷的枪口向着那美丽的绒毛。一只倒了,又一只倒了。我们疯狂的欢呼,只剩最后一只,没命的往前,越野车在她身边窜来窜去。疯狂的声音显然把她吓坏了,她竟然下跪了,前面的双腿深深地跪在沙土里,抬着头凄惨地望着我们。可她判断错了对象,我们都是铁石心肠的人。她为此付出了最大的代价,她倒了,流下了两行清泪。又是有崽子的羊子,老板说。
我们已经进入了可可西里的腹地,而我们已经收获了几百张羊皮”
“真的是一帮畜毛”庞军忍不住骂出了声。
反盗猎队长卓桑没有吭声,只是不停摆弄着他手里的一串藏珠。冯兰好奇的看着问:“大叔,你能不能给我们讲讲反盗猎队的故事。”
卓桑看了她一眼。回答说:“一言难尽呀。姑娘。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参夹着血腥。可可西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有我们反盗猎队员的鲜血呀。”
大伙的目光齐刷刷对准了他。
卓桑闭上眼睛,手里转动着佛珠,这一刻。他仿佛置身于经殿香雾中,士兵们能听见他在颂经的真言:,
那一日。垒起码尼堆,不为修德,只为投下心湖的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