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者,赵军!
血淋淋的五个大字,让许多人胆战心惊。
第三十四章 逃
在唐石的关照下,赵军和赵灵共骑乘一匹马,很快就连夜出了北门。
不过,赵军又绕了一圈,趁夜回到了山桑里村,把自己那五亩良田的地契,悄悄放到了同村徐翁家里,也算是报答他的恩情了。
了解一切后,赵军兄妹站在自家的院子前,念念不舍的看了一眼才走。
临走时,赵灵还在院子里放下许多粮食,就是为了那个下蛋的母鸡小花别饿死了。
或许,有人会把这只下蛋的母鸡收养了,或者杀吃了,或许…
这一切,都不是赵军兄妹,所能关心的了。
骑着马向西北方向奔去,那里是沛县最近的边界,能最快的逃出沛县,只要出了沛县,就算是进入相县的地界了。
而相县是泗水郡的主治县,也就是相当于后世的省会城市,当然沛县也是属于泗水郡。
相县道路通达,鱼龙混杂轻易查不到这里,就相当于给了赵军充分的逃亡时间。
而在往相县西北走,就可以最快速度,跨过泗水郡,通往西北的砀郡。古时交通通信都不便利,只要赵军逃到那,也就算基本安全了。
当然这些地形,赵军是不了解的,都是唐厉跟他讲的。古时道路很少,通到某个地方往往都是一条路,很少有小道分叉。所以,只要顺着这条路走,一般都不会迷路。
逃出去后,赵军面临两条路,一条是隐姓埋名,躲藏起来。还一条,就是想办法洗脱罪名。
身处封建社会的乱世,赵军既没有项羽的出身豪门,也没有刘邦的时代主角光环,如果不抢先有所作为,只会被乱世的飓风,吞噬的渣都不剩。
当然,现在考虑这些还远,不现实。
现在,赵军主要是在想,该怎么逃出去。
一路上,赵军带着斗笠,很少与人搭话,只是偶尔到路过的村庄,讨口水和吃食,古代百姓淳朴和善的多,一般都会殷勤招待。
加上赵军一路不吝钱财,偶尔撞上衙役或者亭里的当差,也是有惊无险避过去了,逢人只说是去相县寻亲。
夜里寻人家休息,白天赶路,第二天赵军就顺着路,走到了沛县西北地界,通往相县的要道。
不过,走到了路头,却是遇到一座不大不小的山,所以路就变得越来越狭隘,直到山上就上山路了。
赵军见此,就有些不确定,这条路,是不是通往沛县的。他见路边一个颇似行人的老汉,背着粗布包裹,四十几岁就一脸的皱纹,脸色黝黑,明显是经常奔走四方的人。
“老伯,你知道这往相县怎么走吗?”
“知道啊,你们是干什么?”
那老汉打量了一眼赵军,带着个斗笠看不清楚面相。
只是黑色紧衣,背上背着个长布包裹,也不知道里面什么东西,高大健壮,听声音又很年轻。
赵军一笑,开口道:“哦,我和妹妹是到相县,投奔我们亲戚的,第一次出远门不记得路了。”
那老汉听后,点点头,古人热忱忠直,所以并没怀疑。
在看赵军身后牵着一匹黄马,上面还有个面色清澈,带着纯真微笑,招人喜欢的小姑娘,就更加没有疑虑了。
“你顺着这小道一直往北走,翻过这座山啊,在往前走三两里,就会遇到一个小渡口,过了河就是相县了。
那里的船公人还不错,水性又好会驾船。而且,他是我们这一代有名的任侠,手下聚集了好大一伙人,性子粗豪。
你这马,想必也会帮你驮过河,你们去吧。”
“那就多谢大伯了。”
赵军一愣,没想到还有这一茬,春秋时期礼乐大行,而战国时代礼乐崩坏,墨子任侠也开始变了味,不是真正的奉行非攻了,只为谋取利益荣耀。
不过,他也没太在意,拱手行了一礼,这才继续上路。只是,到了山脚,就不能骑马了,必须下马牵着马走。
这座山头,青色葱郁,风景很好,只是并不高大,又有山路小道,所以二人只是用了一个多时辰,便翻过了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