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道理来说,本该有着普通至极的人生。
正常的长大,正常地工作生活,没什么建树也不潦倒,然后找个朴实贤惠的姑娘,生下一儿半女,平凡地度过一生。
可周筑琛一早就知道,自己并没有过那种平凡至极生活的荣幸。
那是幼儿园里平常的一天,穿着红色的裙子的小女孩指着另一个可爱的小男生,小声跟周筑琛说:“我喜欢他,等我长大了要做他的新娘。”
“是吗?我也喜欢他呢。”懵懂的周筑琛顺口接了一句。
“你、你?”那女孩愣了愣:“呃……可是周筑琛,他是男生呀。”
“嗯?他是男生,我知道啊。”
“他是男生,你也是男生!你是不能喜欢男生的!”
“为什么?”
“因为、因为你们都是男生啊,你将来是不能跟他结婚!所以你不能喜欢他。”
在小女孩铿锵有力的反驳里,周筑琛突然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和正常人不一样。
——
后来的周筑琛,早就忘了那红裙子小女孩的样貌姓名,至于当年那个小男孩究竟是谁也早就没有了印象。
但确实从那以后,周筑琛心里默默就埋藏起了一个常人没有的迷茫。
周筑琛家里是开书店的,书店喂了一只猫。
爸爸妈妈都有长白班的主业,而爷爷奶奶经常都要在店里看着守着,都不怎么顾得上他。而周筑琛每天放了学,作业也都在书店里做,做完了之后喂喂猫,然后就在书店里找个角落看看书。
从小学开始,他看的书就已经不是别的孩子会看的那些小人书或者连环画了。
艰涩难懂的文章、小说、杂文散本,普通孩子根本不可能感兴趣的各类专著,尤其是心理学伦理学一类的书籍——周筑琛很想要知道,自己为什么生来和别人不一样。
在学校里,别的男孩子要么未开化,要么喜欢可爱的小女生。
周筑琛明白,在正常情况下,男生好像都是应该喜欢女生的。他所有的同学、朋友的家庭构成,也都是爸爸、妈妈和孩子,没有谁家是爸爸、爸爸和孩子的。
周筑琛也并不是说讨厌女孩子或者说害怕女孩子。
只是似乎这个世界上,会让幼小的他朦胧产生些微心动的,却从来都不是女孩子。
……
怀着这样孤独的迷惑和无法和任何人诉说的秘密慢慢长大,直到初中的时候,在内心世界默默被全世界孤立的周筑琛,终于遇到了一个同类。
陈都是转校生。
初一下学期转过来的,并被安排在了周筑琛的同桌。
和周筑琛这种藏得很深的类型完全不一样,陈都“某些方面”的气质打眼一看就比较严重。所以不仅周筑琛的“钙达”很容易就探测到了他的存在,就连班上一堆青春期懵懂且后来证明绝对是直的男孩子,潜意识里都收到了那种错乱的荷尔蒙讯号。
这个陈都,明明是个男孩子,却长得细皮嫩肉的,那肤质的雪白细腻真的可以用“肤如凝脂”来形容。
又有一双丹凤眼,再加上那个年龄的男孩子并没有发育完全,陈都单看样子就非常的男女莫辨。再加上那个时候他还有点婴儿肥,整个脸像个让人想要啃一口的粉嫩的包子,就也怨不得天天被一群饿狼惦记着了。
自打陈都转进班级,只要一下课,一波一波刚刚有些朦胧的性冲动却又不敢去招惹女孩子的男生们,就会凑过来捏一把掐一把摸一把陈都,继而露出好像从肥肉上面揩到了油一般的一脸窃喜。
在坐了整整一年同桌的漫长时间里,周筑琛都没有主动和陈都讨论过性取向的问题。
两个人的关系平淡如水,陈都整天被其他男生摸啊掐啊的弄恼了又无力反抗,周筑琛也并不会去特别帮他。
后来两个人成为哥们儿,机缘也十分的诡异。
初三那年,班上有个男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张岛国影碟,周筑琛的家人因为总要忙着书店里的生意,家中里经常没人,那天班上七八个男生就商量好了一起去周筑琛家里看碟。
影碟内容果然十分刺激,大家青春年少热血沸腾,看完个个都硬着,这个时候陈都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说了一句惊世骇俗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