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国际知名的女主演常说我把那个浪子演得太令人心动,她说我看她时眼神里复杂的温柔与悲哀,让她明知道应该爱著男主角,却会不由自主地想要拉著我的手逃离,甚至於我死去的那一场戏,她哭到歇斯底里,哭到周围的人都无法劝好,她说她真正爱的人已经死了。
她说我是个天才,她不知道的是,我演得其实就是我自己。是一个人,在漫长的时间里,赋予了我那样的眼神。
而那个角色与我本质的不同,就是他的心永远在漂泊,而我却知道,我有家。
十个月,三百零三天,七千两百七十二个小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他。
圣诞节的时候,我回到了S城。
下了飞机,机场外面的繁华区华灯霓彩与这节日的驯鹿铃铛一起闪烁著。我换回了国内的手机卡,背出了他的号码,就差去点击拨通。我在想,我是不是不要显得那麽急切,我才下了十个小时的飞机,样子挺吓人的,也许可以先回去睡一觉休整休整,再精神饱满地去见他。
这十个月风餐露宿,我掉了十几斤肉,也黑了不少。黑是被撒哈拉的沙漠太阳暴晒弄的,变瘦就更别提了,每天吃饭喝水从来没个准,十个月起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我都在胃疼,镜子里的样子都快憔悴得不能看了,只有导演高兴,因为我最後那颓唐的样子很适合死在沙漠里的最後那幕。
打了车穿过市区,今年的冬天似乎还没有开始下雪,却寒冷异常,我静静看著窗外这阔别大半年的熟悉的城市。人们都说夜晚的时候,身处喧哗之中的孤独人只会更感觉孤独,这也许就是酒吧有生意的原因,我现在,有点体会那种感觉了。
“停车!停车!”突然我看见车窗外闪过一抹熟悉的身影,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扔给惊讶的司机一张整钞就跳下车去,向我看到他的地方跑,冰凉的空气关进肺中,脑子霎时有点儿混乱,我跑到路灯边上,大口喘著气,环顾四周的热闹人群与熙攘街道,没有……什麽也没有。
唉,我怎麽变得这麽可笑。就只是一眼看著像就追过来……
然而就在这时,肖恒就正从我面前的店门里走出来,这麽近我不可能再看错了,竟然就这麽巧,巧到像是上天的安排。然而我还没有来及笑出来,就看到一个人正牵著他的右手,如情人一般亲密,是那个外国人。他牵著的那个人竟然是路蔚夕。
我就这麽站著,应该在欢欢乐乐的街道上僵硬而显眼,但是他就是没看见我,两人有说有笑就从我面前要走过马路对面。不是曾经说过吗,说过只要我在他身边,他一眼就能看到我的,而现在呢,我就在身边啊!
他没看见我,但是路蔚夕看见了。他愣了一下,继而就像什麽也没看到一样扭过头去,拉著肖恒快步就想走。这一瞬间我再一次意识到自己的地位是多麽岌岌可危,他身边还有那麽多优秀的人虎视眈眈地试图取代我,就像现在拉著他手的那个人。
谁知道呢?已经被取代了也说不定。自问我拿什麽去和路蔚夕比,得天独厚的外貌,性格,对他的关心程度?
我以为他会回到我身边,结果他一年思考的结果,就是不要我了?
眼看著他们两人就要从我眼前走开。“肖恒!”我听到我在喊他,声音剧烈地变调,与此同时我看见他明显抖了一下,停了下来,回头看见我。
第57章
眼看著他们两人就要从我眼前走开。“肖恒!”我听到我在喊他,声音剧烈地变调,与此同时我看见他明显抖了一下,停了下来,回头看见我。
路蔚夕想要拉他走过马路,他却还是走了回来,在我面前停下。太好了,他的气色不错,没有什麽很让人担心的地方,头发又长了一点,在冬天里看起来很温暖。他对我笑笑,打了个招呼说:“嗨,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