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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缓缓流逝,而李铭心从来没有一天停止过打探雷南雨的下落。
那样缓慢的蚕食一样是可怕的。李铭心的心,从雀跃变得绝望,从绝望变得生疼,从生疼变得涩然麻木,却突然有一天,一个电话,委托的征信社居然真的打听到了雷南雨的消息。
他在南部一个风景秀丽却很不发达的水乡小镇。征信社的人是在一个旅游节目上看到他的,主持人在那小镇街上找寻当地美食,拉了个路人帅哥询问,而那个路人,赫然正是他们要找的雷南雨。
李铭心第一时间买了火车票,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行李,就拿着地址直飞奔而去。
下了火车,坐了一阵子长途,车辆停在那古色古香的小镇中心。
那小镇整个儿是个水乡,到处都是碧色的水,黑瓦白墙的房子,全部建在水畔,地基没在水中。李铭心穿着休闲衬衫,走过那不知道几百年前立的石牌坊,觉得自己简直像是穿越了一样。
在大城市待了那麽多年,几乎已经忘记了还有这样的地方,艳阳垂柳,石桥人家,碧波荡漾,晴暖清扬。要不是周围的行人,三三两两,都是现代的装束,他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回到古代了!
过了牌坊门,他一眼便看见一座白石的小桥上,一个青年抱着画板,背靠着桥墩,好像正在写生。
那个身影……简直太熟悉了。熟悉到他的整个身体都悸动起来。
「南雨……雷南雨──!」
李铭心没有任何迟疑地,就大声喊了出来。
两年了,他找了雷南雨整整两年。
七百多个日日夜夜。
终於……找到你了。
这一年,李铭心已经二十六岁。距离他初次遇到雷南雨,已经过了十六年。
十六年,像乌龟一样爬过来。快十年的时候,从陌生人终於气喘吁吁爬成了朋友,然後在哥们的位置上,反反复复跌跌撞撞又爬了六年。
雷南雨闻声回过头,阳光打在他的脸上,这个人即便只是微微露出吃惊的表情,也一如记忆中一般生动灿烂。
……
这简直是一场漫长的乌龟版的夸父追日。
如果一直向着那太阳爬,是不是终有一天,可以爬到头?
再给我十年,再给我二十年,还能够……更进一步吗?
李铭心想着,却已经掩藏住了两年的焦急、疲惫、心碎与不安,摆上了花花公子玩世不恭的笑容,走上前去。
「雷南雨,你可让人好找啊!」
第十七章
两年多了,雷南雨一点也没变。
甚至连性格都还是那样,仍然不是个爱记仇的人。
对於两年前伤他至深,让他走投无路不得已抛下所有的一切,躲在这个没人认识的小地方舔伤口直到现在的前哥们儿兼前情敌的到访,雷南雨表现出了极其良好的素养。
他作为地主,对於李铭心的莅临指导,表示了热烈的欢迎。
雷南雨一向不知道该如何去长久地恨一个人,或许是因为他这辈子从来没有遇到过太坏的人的缘故。对他来说,过了两年的隐士生活後,难得遇到个以前的熟人,哪怕是曾经结过梁子的,好容易他乡遇故知,也挺让人意外惊喜的。
不管以前怎样,终究已经过去了,杯酒泯恩仇吧。
在雷南雨租的带露台的小房子客厅里(小地方房价便宜,一点点钱就可以住得不错),两人回忆往昔,酩酊大醉,然後……
然後当然什麽也没发生。
只是雷南雨没想到,李铭心会就这麽没脸没皮地赖着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