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受了刺激,陆凛开始学会收拾起来。姜妍也爱打扮他,带他逛街,买衣服,领带,皮带,手表…每一样,都要精挑细选。
那段时间的陆凛帅起来,叫一个光芒四射,走在街上基本老少通吃,是女的就没办法不回头多看他两眼。
精致男人的状态没有维持多久,陆凛毕业后入了警队,并没有像他那位女强人母亲所希望的那样,从商从政,成为体面又有地位的人物。
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走上了完全不同的另外一条路。
刀口舔血,保家卫国。
电吹风哗啦啦吹干了头发,为了方便打理,他留的是寸头,一开始觉着挺很有男人味儿,今天也不知道怎么的,突然看不顺眼,有点瓜。
他琢磨着,是不是应该要把头发再蓄长一点,弄个造型出来,警队里刚毕业那几个实习生,头发都挺有造型,他又不老,可以学学现在年轻人的风尚。
打了啫哩,侍弄完头发,他又换了几件衣服,都不满意。恍然想起来,衣柜里的衣物,很长时间没有更新了,皮带配饰,也是几年前的老款式。
那死女人走了之后,他在衣服配饰方面,完全丧失了兴趣,懒得收拾自己;现在她光鲜靓丽地回来,与初出校园别无两样,陆凛却行将步入中年,从陆陆哥变成陆陆叔,他开始有了危急感。
柜子上有瓶已经挥发见底的香水。
他打开瓶盖嗅了嗅,还有点味儿。
喷不喷?
喷吧。
他像一只虎皮鹦鹉,把自己的羽毛仔仔细细梳理一番。
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
帅不帅?
帅。
他自己回答:那必须帅。
收拾完自己,心情舒畅,陆凛拿起手机,琢磨着要不要给姜妍回一条短信,斩钉截铁拒绝并严肃批评她的时候,却意外接到了母亲的电话。
“儿子,你还在磨蹭什么?人家依依都等你老半天了?”
“啊?”
哪门子一一二二。
“前阵子不是跟你说好,今天要见一位女孩,你怎么忘了?”
陆凛皱着眉头想了很久,都没有想起自己什么时候跟母亲说好了。
“妈,你套路我。”他得出这个结论。
母亲套路他相亲,事先不说,临到人家都已经梳妆打扮好等在餐厅了,才开口。
人家妆都化了,你不去,不是人。
母亲还跟他装蒜:“我们说好的嘛,这周六,见一位女孩,在外企上班,她很懂礼貌,我很喜欢。”
陆凛不愿意:“您喜欢,您去见吧。”
“陆凛,你说的这是什么话?”
“我没兴趣。”
陆凛说完就要挂电话,然而母亲却道:“见一面,不喜欢就算了,没有逼着你一定谈恋爱。”
“我不喜欢。”
“没有见过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
就是知道,不喜欢。
他的拒绝斩钉截铁。
“依依已经在餐厅等你,你不来她会一直等,你妈在张婶李婶王婶面前能不能挺直腰杆,就看你肯不肯给妈妈这个面子。”
“……”
陆凛挂掉电话,有些气闷。
妈的,忙活一早上,白打扮了。
“我有一只小麋鹿我从来也不骑,直到有天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
“妈妈,不是小麋鹿,是小毛驴。”
繁华的商业街区,人来人往,车水龙马。
星巴克咖啡店外的黑色小木桌边,米诺将奶油蛋糕糊得满嘴都是,他认真纠正姜妍哼错的歌词。
唐伈点了点米诺的小鼻子:“你妈妈啊,就喜欢骑小麋鹿。”
“咦?”
唐伈意味深长地笑着:“小麋鹿,身体好,能驮着你妈妈,到处跑。”
“小毛驴身体也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