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有一天,她长大了。
开始懂得了很多,开始觉得,陈叔叔有时候的一些行为,是不恰当的,比如不准她锁房间门,晚上好几次他以为她睡着了,进她的房间,坐在她的床边,什么都不做,就那么坐着...这些,让她感觉不舒服和不对劲。她开始改变称呼,不叫叔叔,而是叫爸爸,可是他好生气,还摔了最喜欢的瓷器,发很大的火,不准叫爸爸。
陶荻考上了首都的大学,终于要逃离的时候,陈牧山却用尽一切办法和手段,把她留在了本城,进了S大,并且不准她住宿舍,而是住家里,每天派人接送她,几次激烈的冲突之后,陈牧山的心思意图,已然暴露无遗,陶荻明白了这些,除了恶心没有更多的感觉,她毫不犹豫便退了学,开始赚钱,想要离开陈家,自立生活,远远逃离那个男人。
陈牧山并没有逼她太紧,这么多年,他了解她的性子,宁折不弯,他也害怕,太过激烈的行为会毁掉他们十多年的感情,所以由着她搬出去,反正不管她去哪里,都逃不过他的手掌心。
“等这几年,收尾的工作做完,我就带你出国,咱们俩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好好生活。”陈牧山持刀切牛排,动作优雅矜贵,不可否认,48岁的他完全不显老态,模样好看,斯文大方,很容易让女人着迷。
陶荻知道,陈牧山做的事,不是什么好事,如果是正经的生意,他怎么一天到晚琢磨的…都是跑路?
陶荻放下了手里的刀叉:“我不走。”
“我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
“吃好了,我走了,老爸,祝你生日快乐。”陶荻用餐巾擦了擦嘴,然后起身离开。
幽暗昏惑的烛影下,陈牧山将刀叉重重插在了带血的牛排上,隐忍着,沉声道:“你还记得大学的时候,那个姓林的家伙吧。”
陶荻身影微微一顿,长指甲狠狠攥进了柔软的手掌心,深深凹陷下去。
那是她无疾而终的初恋,是她第一次爱上异性,两个人偷摸地只在小花园牵过一次手,便被陈牧山知道了这件事,大发雷霆。
再后来,那个男孩…就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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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知延已经离开三天了,叶嘉整个人都像是冬日里打了蔫儿的植物,提不起精神。连着三天,都在吃担仔面,犹食之无味,总是意犹未尽地想起那晚,傅知延挑起面条,轻轻吹散热气,然后呼噜呼噜,香喷喷地吃面条的场景。思绪不由得又飘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在多年以后,他晚上下班回家,她盛了一碗热腾腾的面条,坐在桌边,托着腮帮子,看他胃口大开的模样,想来人世间最温暖的时光,莫过于此了。
傅知延回了首都,但每天都会有信息过来,有时候一天一条,有时候连着两三条,内容不多,大抵是一些感受和心情。
叶嘉闲来无事,便会拿着手机,翻看他给她发的信息。
“首都的雪比鹿州来得更为迅猛,纷纷扬扬,若有机会,你来,我带你去看上了银妆的故宫。”
“雪停了,很安静,我在书房,一盏灯,无眠。”
“几个朋友约了郊游,想去什刹海,尝尝荷叶粉蒸与河鲜冰碗。”
叶嘉倒是不知道,傅知延的心思竟会如此细腻,有时候又有点文艺,坚硬冷沉的外表下,内心其实住着一个感情丰富的诗人,会说想念鹿州的飞雪,想念夏天的风,想她的担仔面…反正就是不会直说想她,甚至被叶嘉直白的言语撩得上了火,他也只会说,今夜要失眠了,不会说,想和你做。
与傅知延谈恋爱,叶嘉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很多年前的校园,男生女生,私相授受,传递情书,纸上有山有水,有诗有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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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嘉是在年二十七的时候接到陶荻的电话,电话那边,她声音似乎很急:“小嘉,你不是一直说,想要出去旅游吗?现在收拾收拾,姐带你出去玩儿。”
“哎?”叶嘉睡得迷迷糊糊:“…现在啊?”
“嗯,现在,机票我都定好了,十点,两个人的,去首都看故宫,十三陵,还有啥啥颐和园,赶紧的,别磨蹭。”
叶嘉翻身从床上坐起来:“什么?你怎么知道我梦到故宫了?”
“少废话你整天心心念念啥的我还不知道呐!快起床来机场,我在这儿等你。”
“不是…陶荻姐。”叶嘉揉了揉眼睛,还有点懵:“马上年三十儿了,这时候出去旅什么游啊?”
“三十儿怎么了,难不成你还要回去陪你那扑克牌脸的舅妈过大年啊?反正都是一个人冷冷清清,不如跟姐出去玩儿。”
“那陈叔叔那边…”叶嘉想起来她还有个养父,平时待她也挺好的:“你是不是和陈叔叔吵架了?”
陶荻似乎并不想说这个话题,胡乱地“嗯”了一声,道:“到时候陈牧山打电话过来,你给我接,就说跟我在外面玩儿。”
懂了,是要抓她当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