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人笑起来,摸了摸两个孩子毛茸茸的脑袋:“那你们就一起学,好不好?有个朋友兼竞争对手,你们就能共同进步了。”
“您说什么就是什么了。”爱德华乖乖地说。
“可别是因为我让你学你才勉强学的。”老妇人说,“如果有一天你厌烦剑术了,一定要说出来哦。我不会怪你的。我不想逼你做你不乐意的事。”
“我没有不乐意嘛!”
于是,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春日下午,少年们拿起了剑。
之后,直到老妇人与世长辞的那一天为止,少年一次也没说过“我讨厌剑术”。
***
爱德华的瞳孔猛然放大。
只有一次机会的骤死赛,只需一次呼吸的工夫,就能分出胜负。
所有压力化作一柄无形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他头顶。
从他拿起剑的那一天开始,已经十多年过去了。他经历过荣耀,也曾落入低谷,失去了重要的人,目睹过杀戮和战争,自以为变得铁石心肠,但是在梦里,那一天的情形总是历历在目。
少年时代黄金般闪闪发亮的日子。
他已经永远失去了的时光。
在想什么呢爱德华!他警告自己。想那些无用的东西干什么?专注眼前的敌人才是最重要的!
裁判一声令下,骤死赛开始。两个人谁也不敢轻易出手,就这么僵持着。
一滴汗水流进爱德华的眼睛里。
他用力眨了眨眼,试图把汗水挤出去。
就在这一眨眼的工夫,罗曼突然欺近身前!
爱德华本能地执剑格挡。罗曼伸手握住双剑相交的位置,竟是要夺剑!
岂能让他得逞!
爱德华连忙转动剑柄。两个人暗中较劲,谁也不肯放手。他们都知道,一旦放手就会失去武器,而在骤死赛中,失去武器等同于失败。
爱德华猛地一扯长剑,罗曼突然放开武器,而爱德华由于用力过大,一时收不住,在扯落罗曼长剑的同时,也把自己的剑给甩出去了。
观众席上一片哗然!谁能料到决定生死的骤死赛居然能演变成空手格斗战!接下来控制赛场的就不再是“先中者胜”的规则了,而是摔跤的规则!
“跟我比摔跤?!”爱德华边笑边吼道,“你是不是找死?”
***
“臭小子!你找死!”高大威猛的少年一拳击中罗曼的脸,将他打倒在地。
他的同伙——一个打扮成熟的少女——揪住艾丽莎的辫子,女孩疼得哭了起来。
这对“鸳鸯大盗”经常在学校里欺负低年级的同学,目标净是那些独来独往、不甚合群的孩子,因为这些人一般性格内向,即使被欺负了也不敢告诉师长,否则只会在学校里遭遇更糟糕的暴力对待。
他们这回看中的目标是艾丽莎和罗曼。他们早就看那两个人不顺眼了:一个是矮小瘦弱的黄种人书呆子,一个是宅了吧唧的小女孩,从不讨好他们这些“大人物”,根本是学校中的异类!他们要替天行道教训教训这两个不服管教的家伙!
于是他们在放学路上拦下了艾丽莎和罗曼。这两人似乎还加入了学校的什么冷门社团,不是橄榄球队也不是拉拉队,而是什么击剑社。哼,果然是异类才会干的事!
他们先抓住了艾丽莎,毕竟她头发长,只要一捞就能抓住。艾丽莎尖叫起来:“罗曼!快跑!”
可罗曼不但没落荒而逃,反而朝反方向飞奔过来。他扑向成熟少女,想救下他的小伙伴,但高大少年迎面给了他一拳头,将他打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