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别鹤心中暗爽,同时也怀疑自己有点变态,在这生死关头,居然还爽得起来。嗯!自己或许是一位真正漠视生死的战士吧?
然而,接下来他看到的东西让他差点掉了下巴。
戈轩并未变成残缺的尸块,也没让机兵护卫,此时他穿着太空战甲,手持合金刀,生龙活虎冲入蝎群中,纵横来去,动作迅猛而彪悍!不但如此,他居然挥舞合金刀与陨石蝎的尾刺对拼!
要知道虫人的力气普遍比人类大,陨石蝎是虫人主战种族之一,对于普通人类而言,他们体格巨硕,力大无穷,而戈轩竟然能架住陨石蝎的尾刺,这份力量比谷别鹤看到的所有人类大力士都大,这还是人吗?
其实他不知道,他觉得不可思议,与戈轩对战的陨石蝎比他更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地球人怎么能拥有这样强悍的体魄?怎么能有如此巨大的力量?这些不都是我们虫人的专长吗?地球人如果没有光环技,早被我们虫人灭族了!可是现在,这个古怪的地球人居然以力降力,和我们近身肉搏,毫不畏惧,这不是出奇了吗?要是这样人有朝一日再学会光环技,我们虫人还有活路吗?
不大的功夫,戈轩与五架机兵又杀死了三个陨石蝎,其中一个是戈轩亲手把合金刀插入了他的复眼。
戈轩望着陨石蝎临死前抽搐的躯体,望着陨石蝎侧眼中满含的不甘,心中毫无感觉,即无恐惧,也无得手的喜悦,更无恨意。他轻轻抽出合金刀,指挥机兵向下一个目标冲去。
七年来,几乎有一半的时光,戈轩就是这样度过的:接受任务、赶去现场、修理设施、杀敌、被杀、受伤、养伤、参加阵亡战友追悼会、总结教训……生活在无休止的循环中,早先的刺激、恐惧、痛苦早就被麻木厌倦所代替。
说实话,他并不恨虫族,虽然在政府宣传下,迪米特里厄斯就是邪恶的代名词,虽然他的父兄都死在虫族手中,可他不恨这个种族。
若干年前,也是在赶赴任务途中,他曾经杀过一个陨石蝎,那陨石蝎临死前拼命抱住一团东西。戈轩杀死他后,出于好奇,扳开他的侧足,却发现他死前紧紧守护的,只是一颗源晶与一本笔记。
虫族的源晶就像人类高僧的舍利子,只要个人能力达到一定程度,死后焚化都能得到。那颗源晶是陨石蝎父亲所留下的,那本笔记也是他父亲的遗物。
当戈轩从笔记中了解到这一点时,整个人怔住了,久久没有说话……最终,他站得笔直,向那陨石蝎深深敬了一礼……
以后的战争岁月中,他曾多次碰到这种场景。甚至强大如飞龙,也有自己守护的东西。母飞龙拼死守护自己的卵,宁愿放弃生命,也不愿意飞龙卵遭受一点点损害,这种事他见多了。
谁知道面前这陨石蝎有没有执着守护的东西呢?他已经死了,戈轩是永远不会知道了,这就是战争……
也不知过了多久,蝎群终于退却了。七名少校支队长阵亡五人,其中包括谷别鹤。
谷别鹤是在戈轩飞来解救他时才咽气的。他至死也不明白,为何仅有一身蛮力的戈轩能杀死陨石蝎,而自己有着红色系光环,却反而被陨石蝎干掉了。
“这不可能!这不可能……我是机具医师中的精英啊!我有骄傲的核爆环啊……”谷别鹤嘟囔着这些话,头一歪,带着无限的不甘离开了世界。
戈轩深喘了两口气,直到这时,一阵疲惫感才在他身躯上弥漫开来。尽管这些年他尽心尽力打造自己的肉体,利用各种最先进的科技手段让身体无比强壮,但他毕竟还是人类,在体格上先天不如虫人,能和陨石蝎对拼,已是超常发挥,来的如果是比陨石蝎更强悍的虫人,或者这群陨石蝎的斗志更坚定一些,死的就是他。
看来没有光环,要想成为出色的斗士还是天方夜谭啊!好在他只是一名机具医师,他还可以利用机兵辅助攻击。
漂浮在宇宙尘中稍事休息一番,戈轩开始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办。
一般人遇到这种绝境,早就放弃了。就算不被宇宙灾难吞噬,就算不再遭遇敌人,失去了飞行器,如何回基地?难道还靠走回去?要是能走的话,如此遥远的宇宙距离,走个几十万年或许才能回到那颗富矿星吧?
幸存那两位支队长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已经绝望了,也不过来与戈轩商议,静静漂浮在太空中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