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好像很喜欢给人取外号叫什么花,她记得好像就这两年,还有个关于特警的电视剧,女主被人叫做霸王花。
燕月金放下手中的书,趴在床上看着她们文艺地说:“张爱玲说过: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红玫瑰和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脏饭粒,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孔嫣转过头来兴奋地举手:“我!我!”
三人都莫名的看她:“你什么?”
“我是朱砂痣!”
陈香笑着拿枕头扔她:“去掉砂痣你是猪。”
孔嫣撅了撅嘴:“你才是猪!”
她气质纯美,像一朵清新脱俗的小雏菊。
所以她的外号,你们懂的。
李拾光乍一听到孔嫣的外号时,差点一口水没喷出来。
小雏菊?那不是菊花吗?
她顿时就觉得,自己的外号也没那么难听了,白莲花就白莲花吧,怎么也比菊花好吧?
果然幸福感都是对比出来的,她为自己思想不纯洁抹了把辛酸泪。
寝室的四个人,从刚开始入学时的剑拔弩张,在磨合了一段时间后,虽然还有些矛盾需要磨合,但大体上算是稳定下来。
比如燕月金在她们睡觉的时候动作很重,孔嫣喜欢不打招呼就乱动别人东西,陈香性子直,看到不爽的事情就喜欢怼,李拾光更是脾气凶悍。
但总体来说,还能过得去,基本上学习步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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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经是谢成堂第二十五天站在汽车站外,看着川流不息的汽车在大门。
他点了根烟,狠狠地吸了一口,朝着天空吐出雾蒙蒙的烟圈。
省城里的一些高校军训已经结束,他知道,她是不会来了。
她没有按照当初她说的那样,报考省城的学校。
她说她妈妈希望她当一个老师,她爸爸希望她在机关单位工作。
他以为她要么报考省师大,要么报考省大,虽然在分数线下来的那一刻,他就知道,她来省城的几率不大,可他还是怀着希望。
她终是没来。
一直等到晚上八点,地上已经落了一地的烟头,他脚在最后一根还冒着火星的烟头上碾了碾,骑上摩托车离开。
回到住所的时候,院子里一群人在喝酒,对面那户人家的小孩才三岁,光着个肥嘟嘟的屁股,手里拿着跟棍子满院子里跑。
这是城郊的一个农村,谢成堂的表叔在这里租了一幢两层小楼,专门给他们这些在工地上的小工住。
众人听到摩托车声,就知道是谢成堂回来了,纷纷露出戏虐的笑容:“成堂,吃过饭了没啊?”
“快上楼去吧,你老婆问过你好几次了!”
谢成堂皱眉:“我哪来的老婆?”
“卧槽,你小子,你老婆都快生了,你居然说这样的话。”
谢成堂将摩托车推到正堂后面的院子里,前面的两层楼房是住所,中间是个狭小的院子,平常他们在这里洗菜洗衣服,晾衣服,后面是两间屋子,一间当了厨房,一间了做了员工宿舍,因为靠近厨房,这间屋子非常热,里面只有一台大电扇呼呼扇着风。
这已经比较不错的住所了。
谢成堂径直去了后面的厨房,掀开汤锅看到里面有冬瓜咸肉汤,盛了一大碗。
里面咸肉已经没了,只零星地飘着几片切的极薄的冬瓜片,大口喝完后,又盛了饭。
橱柜里果然放着一碗菜,是表婶特意留给他的。
他长了一张极为俊美的面孔,留着长长的刘海,一直拖到鼻尖,瘦长的身材,冷峻的面容,让他浑身散发着一股颓废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