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怎么找到我的?”李變天问道。
“是李遇,他一路给我们留下了记号,您看……”阿三指着一路上的星河沙记号,傅辰之前抓的那把放进衣服里的星河沙就在这里派上了用。
李變天看了眼,不置可否。
“主公,李遇他……”李遇,是李變天给傅辰取的名字。
“他为了帮我引开追兵,进了那村子里了。”李變天本来就苍白的肤色,看上去更像个冻人了。
“什么!”
所有护卫都挺震惊的,其实一开始他们对傅辰的感官很差,这个小孩来路不是那么好,而且对主公态度也不怎么样,小脾气很多,实在不是个讨喜的,他们也只和他不过是点头交。
但现在可不一样了,傅辰居然在关键时刻为了救主公,而以身犯险,特别是那么危险的村子,那是凶多吉少啊,这是把命都交给主公了。
如果在生死关头还不能信任,那么还有什么人能相信呢?
以前对那个少年的偏见,都不由得有些松动了。
“那么殿下,我们还要去救他吗?”
“他是谴族的。”李變天淡淡地说。
所以要救。
几个护卫对望一眼,如果按照以前的,要救后面定会跟着一句隐含的意思,救不了并无关系。
在得知连扉卿炼制的唯一一个保命的丹药都给了李遇后,他们都明白李變天的意思,主公是不希望那少年遇害的,不然不会在紧要关头把唯一的保命药丸先给了少年。
谴族,曾经被屠杀殆尽的种族,也是曾经饲养犀雀的饲主,和犀雀一样生活在热带,是一群骁勇善战又智慧超群的人,只不过他们最后得罪了人,全族都被诛杀了,现在这个世界,甚至是史书上都几乎没了谴族的记载,只有零星的一些野史还有相关资料。
李變天等人之所以能饲养犀雀,用的就是曾经谴族人的食物。
而全天下,只有谴族人的血液才能引起犀雀激动。
所以,他们每次追捕需要追捕的人时,就会用谴香作用在那人身上,利用犀雀来追踪。
谴香就是从最后一个谴族的人身上的血肉凝聚而成的精华,相当珍贵。
就在那只犀雀奄奄一息,被拿给李變天看之前,李變天就有所怀疑,因为那段时间犀雀已经受了那么重的伤,但依旧很激动,所以他命人封了那只犀雀的嘴。
而他们之中,没有人是谴族,那附近都没有,唯一的外人就是李遇。
所以当阿三拿着犀雀笼子进了马车里的时候,傅辰多看了几眼,李變天就不动声色,将这只鸟赐给了傅辰。
李變天自然知道李遇是不可能中了他们的谴香,因为这种香相当珍贵,扉卿一共也只成功培养出了几个死士有这样的能力,没道理会作用到市井出生的李遇身上,没这个动机和机会。
那么既然李遇不是被那些死士“感染”上的,就只剩一个可能性,李遇才是最后存留的谴族人。
而谴族人,是开启曾经遗失的谴族龙窟宝藏的关键,他不会让李遇死。
“不过,从他刚才舍命出去的时候,朕就决定了,从今以后,朕需要他活着,他就必须活着。”
李變天在外几乎从来不用朕自称,除非到有必要的时候或者他非常认真时,他的地位不需要靠一个称呼来维持,他本身就是独步天下的,不在乎虚名。现在用了朕,含义不言而喻。
阿一等人都发现李變天话语中的不同处,如果之前只是把那少年当做一个玩物,或者说开启宝藏的钥匙,现在却不一样了,皇上是真的上心了。
这是生死中建立起来的情谊,哪怕他们每个人都有为李變天豁出命的觉悟,但那终究是不同的,他们是属下,为主公献命那是理所当然,而李遇不同,他从来都是表面上做着下人的活计,但心里就没臣服过,再加上主公是把他当徒弟看待的,是沈骁和沈彬生命的延续,身份是不同的。
那么他能豁出命救主公,这份情谊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被阿一等人喂了药后,缓解了身体的不适,李變天朝着一个方向看去。
“这条黑水河的源头,应该就在这附近。”根据土壤湿度和河流的长宽、深度的不同,李變天判断出河流源头的位置,“用你们的办法,把那造起来的土坝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