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像那天晚膳过后不久,云姿便来到我住的小院里,笑容恰到好处的绽放在脸上,多一分则谄媚,少一分则冷淡,真是怎么看怎么好看。
她说:“小姐,屋里的东西都是奴婢亲自为您选的,还有没有什么不周到的,奴婢一一记下来,明天就补上。”
我说:“还差了一个牌位。”
云姿笑容一僵,该是千算万算算不到我这么晦气吧。
我说:“牌位上就写‘家姐合欢之位’吧。”
云姿面带惊讶道:“合欢?可是启城城府的长侍女合欢?”
我说:“是啊,就是她,你也知道她。”
云姿一脸感慨的说,别说是她一个,云州城和天启城的侍女们也都知道合欢的事迹。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还生了一副我见犹怜的好相貌,又是所有侍女中最争气的,能嫁给启城城主当个侧室,一生荣华富贵自是不愁。只可惜,启城城主去的太早,启城灭的太早,合欢的荣华也只能破灭的太早。云姿还说,自合欢去后,三国所有城府里的侍女们都把合欢当成了偶像,她开创了侍女业的先河,冲破了奴籍的枷锁,是她们所有人争先效法的楷模。
我问:“你既然知道合欢,那你也一定知道胭脂吧?”
云姿脸色一变,赫然严肃了许多:“胭脂,那更是个传奇人物,奴婢虽然识字不多,却也知道一二,听说胭脂姑娘本也是侍女出身,曾在秋收宴上蒙受天启城城主莫珩的垂青,可胭脂姑娘早已芳心暗许云州城城主别云辛,自然不会贪图莫城主的荣华。莫城主也有成人之美,在启城破灭后收留了胭脂,并没有强留,反而放她自由。几经周折后,胭脂终于和别云辛走到一起,才子佳人比翼双飞,可……却不料,哎,一场大火……”
我托着腮帮子听云姿如何赞美我,心里真是小鹿乱撞,怪爽歪歪的,若我是个当权者,一定会找云姿当我的马屁精,被人捧上天的滋味真是比抽大麻还心醉,啧啧。
我正准备说点什么夸夸云姿,表示礼尚往来,却不料云姿的结尾句竟是:“合欢,胭脂,这对姐妹花凭着自己的努力都找到了极佳的归宿,偏偏红颜薄命……外面人都传,这是因为启城的女人都生来不详,命硬克夫,难有白头郎。”
我一阵哑然。
所以说,传说就是传说,传说允许被添油加醋艺术加工,因为只有夸张并富有传奇色彩的传说才能吸引听众,才能继续被人传说下去。倘若大家都知道背后的真相,也便失去了一传十十传百的动力,传说终归会被遗忘。
要是我告诉云姿,我就是胭脂,云姿一定不会信,因为她长得比我美,她不了解那段往事,不明白当局者迷的心酸。在云姿这样的美女看来,像我这样的平凡人是难以参与传说的,要是连我都可以缔造传说,兴许她今晚就会爬上师然的床……
如此一想,我便决定将“我是胭脂”的秘密永远烂死在肚子里。
我问云姿:“云姿,来这里前,你是哪里人,那时候过得好么?”因为传说总会有误,所以我还是希望云姿能亲口说说她的身世。
可云姿说的极其简单,她说她娘命不好,去世的早,她一个人流落在外,幸好遇上师然和师云,这才有机会进来城府,为了报答他们的知遇之恩,她决定尽心侍候,以效犬马之劳。
我说:“可你终归是个姑娘家,姑娘家的归宿到底还是夫家,你就没想过要嫁给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么?”
云姿望着我,双眼幽幽:“奴婢不敢想。”
你敢想,你的眼神他么的告诉我你敢想。
我说:“哦,那你可以从今天开始想想,好好想想,只嫁给一个教书先生,还是嫁与商贾。”
云姿说:“奴婢才疏学浅,恐怕赔不起教书郎。奴婢也不懂算盘,嫁入商家,恐怕力不从心。”
我说:“难不成你要嫁给种地的?你的手这么嫩,也不适合做农活。”说罢我抓起她的手,捏在手里叹着,这哪像是做奴婢的手,当初的合欢和我都自愧不如。所以说,一个人平日干不干活,光听她说没用,摸摸她的手就一清二楚了。
云姿缓缓将手抽回,说:“奴婢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奴婢没什么野心,只要安于现状就很知足了。”
我琢磨着她的言下之意,笑着点点头,又挥挥手,说:“好吧,那我也没什么可操心的,假如将来你要出嫁,筹谋不到好人家,大可以找我……哦,还有,合欢的排位,请你帮我选择最好的木头,最好是防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