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一一说:“如果我是你,我根本不能理解你的思维。如果我是你,我会大大方方的接受丰铭的好意。月月,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在社会上,有谁会对你这么好还不要求你付出的?你走出去看看,有多少女人为了几件好看的衣服,几件首饰就卖身、卖笑的?这年头,笑贫不笑娼,你到底是什么社会出土的老古董啊,上学的时候可没见你这么清高。”
阴月月脸上一阵青一阵白,说道:“那按照你的意思,我也该卖身回报了?”
于一一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但是我觉得你总坚持那些可笑的原则,本身就是无济于事的。丰铭给你买东西,不是贪图你的身体吧,你用的着防范的这么深么?再说,你也不是贪得无厌的人,偶尔收下一次他的礼物,有这么难么,那毕竟是他的心意吧?我当初会找秦夏,就是我和我妈都觉得他工作稳定,收入高,有能力,有车有房,又有个当领导的舅舅,要不是这些硬件条件,你说我们能闪婚么?”
“难道你不是因为喜欢他?”阴月月问。
“喜欢自然是有的,但是那都是次要的。”于一一露出一丝苦笑,说:“如果仅仅只为了喜欢,我想我不会选择秦夏,因为他不是我最喜欢的男人,可是他却是最适合和我结婚的男人,我以后几十年要过的不是为了衣食住行患得患失的日子,是要过想买东西不用担心兜里的钱不够的日子。”
阴月月沉吟着:“你变得挺多的,一一。”
于一一接话道:“我是变了,彻头彻尾的,你要是像我一样为了装修的钱、买钻戒的钱、买苹果笔记本电脑的钱、买车的钱发愁的话,你也会变的。本来我以为,和秦夏在一起就吃穿不愁了,可最近我才发现,不管嫁给多么有钱的人,也会为了钱发愁的!秦夏的条件是很好,可是我的胃口也越来越大了,结婚前我还觉得只要有车有房就能知足,但是现在,我想要的更多。我告诉你吧,人的胃口就是被钱惯出来的,当我什么都没有的时候,我很知足,可当我得到了梦想中的东西时,我就学会了贪心。”
阴月月半响不语,闭上眼,不断地反问自己,她是不是也开始学会贪心了?
临分手前,于一一还说:“月月,你不是不贪心,你也不是比我有原则,你只是没有尝到过得到的滋味。如果你不贪心,你当初就不会倒追丰铭。也许,当你得到某样东西以后,你才会理解我这种饕餮的心理。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不贪心的,你只是生活的太安逸了,你是只失去过丰铭两次,所以你的贪心,都奉献给你们的感情了。这么说起来,其实,你比任何人都贪心。”
于一一的话时刻敲打着阴月月,她想了一整夜,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是她的确活的太安逸了,除了丰铭没有失去过任何东西,所以这些任何东西也得不到她的贪婪。
第二是自从收下了那些衣服,她便有了要回报丰铭的愧疚感,甚至还有种虚荣心在悄悄作祟,似乎,她已经不能从那堆衣服中得到当初的满足感了,她觉得不够,还不够。
最诚实的就是人的劣根性,阴月月只是后知后觉了些,除了劣根性,还有味觉。
和丰铭的AA制有个最直接的后果,那便是她越来越吃不惯快餐店里的东西,反而开始懂得品味高档餐厅的高档菜了,她的舌头变刁了,这是谁都遏制不了的。
——没有走不通的路,只有想不通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下次更新,2.20号,网络版剩下的几万字,会陆续更完。。
痒,这个月就要交稿,实体书内容有改动,所以要埋头修稿,请多见谅~~
67、Chapter 66 ...
于一一的话,令阴月月失眠了一整夜,天蒙蒙亮的时候,她还在想,若是丰铭不是丰铭,他是单町,他是池杰,他是任何一个其他人,条件普普通通,穿不起整身的名牌,看不懂股票的趋势,甚至买辆二手车也要前思后想,那么,依照她这样自相矛盾时而固执时而随和的脾气,是否会看上他?
答案呼之欲出,令她对自己深恶痛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