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真是太高看我了,我一向乐于此道,不该看见的绝对看不见,该看见的也会装作看不见,总是,我是一个有眼无珠的女人。”
Miumiu哈哈大笑,夸我孺子可教。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道理,每个女人都懂,可是有几个能做的到呢,又有几个心里能不猜测能没疙瘩呢?
我心里清楚,说是“有眼无珠”,其实只是自我调侃罢了。
最后,Miumiu问我对这本书的意见,我看得出来,她是希望我多赞美她的,她的总结也确实赞美,但身为Miumiu的朋友,我还是想在她最得意的时候说一句实话。
我说:“Miumiu,你写的这些道理都对,以前不懂的人看了会有些启发,懂的人会会心一笑,但更多的人也会受到性格限制,即使明白也做不到。好比说前几天我和黎鹏吵架,事后想想我觉得自己很傻,甚至想不起来我们为何吵架,但是在争吵的那一刻,我只想到如何驳倒他,只为了争一口气,根本来不及想我们吵架的原因只是一些衣食住行上的小事,根本不值得一提。当然了,作为一本书,它是很出色的,能给读者带来思考的点,又能博得众人一笑,它已经成功了一半了。”
对比结婚前,那时候都是Miumiu说道理,我附议。
再看现在,在和男人相处方面,我仿佛已经迎头赶上,Miumiu的那些哲理也似乎不再高深,这是不是因为婚姻改变了我?还是黎先生改变了我?
作者有话要说:
~~~~(>_<)~~~~ 童鞋们~~现在是存稿箱在和你们说话~~俺是33疯玩前留下的爱心章节~~请不要羞涩的,尽量大胆的撒花花吧~~~哇哈哈!!!
34
34、男+女=口 05 ...
就在Miumiu来我家的一周后,我在大街上偶遇了邹之明。
当时的情况比较复杂,我发誓我也不想见到邹之明最狼狈的一面。
邹之明正失魂落魄的坐在马路牙子边上,他的长发披散在肩膀上,双手捂着脸,要不是认识的人,还会以为那是在感情上遭受挫折的女人。
我想走过去叫他,脚步又顿住了,就在我顿珠的刹那,一个骑着自行车的男人从路边经过,又顺嘴吐了一口痰,正巧落在邹之明右脚的白色球鞋上。
骑车的男人停了下来,邹之明也站起了身,一个说对不起,一个说不接受。
邹之明坚持让对方亲手把他的鞋擦干净,男人不愿意,两人拉拉扯扯,你推我打,很快就引来了围观人群,我也趁机挤进人群里,以免抢不到有利地形。
邹之明说:“如果你不把鞋擦干净,今天就不许走。”
我能理解邹之明的心理洁癖,但我估计这个男人一定不会答应。
男人说:“我没纸巾,难道拿手给你擦啊?我已经说过对不起了,你自己擦擦不就行了!”
邹之明说:“那我请在场所有人每人吐你一口痰,再跟你说句对不起行不行?”
这简直就是金庸小说里提过的丐帮帮主继任仪式,我一听,乐了,预感邹之明这种不依不饶的性格一定会引起更大场面的围观。
果然,不出三分钟,周围又围来了几十号口子,路面也出现了拥堵的情况。
以我对邹之明的了解,我知道他是不会善罢甘休的,我只好走出人群,走到他身边,目的是劝架。
邹之明一见是我,底气更足,还叫我一起逼男人妥协。
我低头看看那双球鞋,由衷的心疼,它们就好像刚从柜台里拿出来的一样雪白,邹之明真是个爱干净的男人,通常爱干净的人都不允许这种干净被陌生人破坏。
这时,那男人见邹之明有了帮凶,也急了,立刻掏出手机大叫:“我被一个神经病缠住了,暂时过不去,你们快过来帮我,我在白云路这边!”
听到男人叫了帮手,我很慌,我一把抓住邹之明的袖子,小声说:“要不算了吧,万一出事了多划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