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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她,毁了她。

季峥从中央地区回来的时候路过一条街道,这是一条卖东西的商业街,从吃的到用的,摆摊的、开店的,应有尽有。

他从车窗向外看,看到外面的一些姑娘她们三五成群的走着闹着,看到卖饰品的货郎,又团团围住,拿起一些头饰发卡在对方头上比划一下,然后笑作一团。

“小姐们,这可是祖传的手艺,我敢说,这个花样的簪子,这条街你找不到第二家,买一个吧。”

季峥那双黑黢黢的眼睛盯着看了一会儿,突然叫停了司机。

“你在这里等我五分钟。”

“是。”

季峥从军车上下来,一身军装凛然,喧闹的集市似乎都被他震慑到。

他因为刚参加完一个非常正式的会议,所以穿了一整套的军服,再加上象征军区总司令的袖标和胸口处满满的荣誉勋章,在下车的瞬间,空气都仿佛更冷了几分。

商贩们偷偷打量着他,甚至做好了收拾东西的准备,只要看到情况不妙,就赶紧卷摊跑路。

季峥当然觉察到了他们偷偷打量的目光,于是用冰冷不含任何感情色彩的眼神扫射了一遍,所有人都畏惧地低下了头,再不敢偷看,只是用余光注意着他的动静。

他迈开长腿,径直走到了那个卖头饰的商贩那里,商贩看着他向自己走来,感觉腿肚子都在打颤。

于是,在季峥还差两步走到他那里的时候,他丢下摊子绝尘而去。

“军爷饶命——”

季峥眉心一蹙,低下头,随手在他的摊子上拿起一根雕刻精美的玉石簪子,虽然玉并不是什么好玉,不过胜在精巧,他想起了那年在街上遇见十五岁的施玉的时候。

她就是在这种喧闹的小街道,手里拿着一支这样的簪子,身后跟着一个丫鬟。

那个时候的她上身穿着一件斜襟的深红色上装,下身穿了一件黑色的长裙,刚刚露出纤细的脚踝,在黑色裙子的衬托下,白的好像在发光。

“灵儿,你看这支簪子好看吗?”

她拿起这支簪子在头上比划了一下,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看起来天真又烂漫。

“小姐,好看是好看,但是老爷不喜欢你戴这种廉价的首饰,要不咱们去留芳阁看看吧,那里的东西才符合您的身份。”

于是她恋恋不舍地放下了手里的那枚簪子,还小声嘟囔了一句,“什么身份不身份的,无趣。”

那个时候他在干什么呢?他虽然升到了上尉,但是一身狼狈,胳膊受了很严重的伤从战场下来回家休假。

他哪里还有什么家呢?

偌大的季家长久无人打理,结满了蜘蛛网。

于是他在施家隔壁租了一套房子,住了下来。

他的身上佩着枪,只想等到合适的机会,了结他们全家的性命,然后奔赴战场,为国捐躯。

此生无憾。

手臂上的伤快好的时候,假期也快到了,决定动手的那天下着雨,他身上穿了一件青衫,头上带着一顶黑色的圆边帽,手里挎着一个用作掩饰的黑色皮包,里面有个装了消音器的枪支,他从施家门口路过,刚好看到了正准备出门的施玉。

她手里拿着一把黑色的油布伞,看到他的时候打量了他一番,然后叫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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