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给我来两块!这个真好吃,这个一定是最好吃的,比腊肉还要好吃!”
就有好几个人齐刷刷说了一声不,“这个是我们最常吃的,要说最好吃,它排不上!火锅才是第一美味,有机会你们一定要尝尝!”
土包子们塞着满嘴肉,嘴唇上都油亮亮的,还睁大眼满是不敢相信问火锅是个什么东西?真有那么好吃?
“在集市那边你们非说肉丸子天下第一,尝到腊肉又说腊肉人间美味,现在改石板烧了……早就告诉你说火锅才是最棒的,我就尝过两回,真是忘不了,忘不了那味儿!”
“阿夏还说有空给我们做香酥鱼排做烤全羊,等了这么久还没等到。”
“还有烤鸡烤鸭!”
“我听她说过卤猪蹄!”
“是炸鸡最美!”
“她说来年多种点麦子,到时候给我们开开眼界。”
石头被特别征调过来帮忙,他的手艺在全部落排第二,仅次于郁夏。他一边给这些来做客的烤肉,一边听族人瞎扯淡,听着心里那叫一个感慨。
——嫂子啊!闲着没事的时候你到底给这些傻蛋下了多少钩子?
他们这么积极敢情都是为了吃,为了更好的吃。
棕熊部落的首领也一脸尴尬,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这些个丢人现眼的。早先选中派他们出来是因为他们成熟稳重能力强,眼力劲儿好知道分寸。
结果呢,才半天!仅仅过去半天!他们已经和烈阳部落这些称兄道弟一起烤肉吃了,看他们相处那个融洽,一点儿隔阂没有,这真的是来打探敌情的?
首领气得吹胡子,他儿子还挺理解大家,挣扎什么呢?吃过这边的肉你总归是回不去了。
后知后觉的,大口吃肉的汉子发现他们首领来了,该擦嘴的赶紧擦嘴,列队相迎。
首领也就矜持了那么一会儿,等他尝过烤肉的滋味,真没比其他兄弟强多少,看他这个进食的速度,不愧是当老大的人。
想到刚进部落的时候,郁夏介绍说,石板烧不能算是最好吃的,但因为操作起来方便简单,是部落里最常吃的,就这么小小一块石板被他们吃出了花样,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练习,全部落的烤肉手艺都在进步,以前就追求个烤熟或者不糊,现在他能问你要几分熟,要嫩一点还是酥一点,要辣的还是不辣的。
吃完这顿,新来的首领和长老们就完全体会到勇士们的心情。
他们晚点还去训练场转了一圈,那边的确有好几个小队在跑步,不一样了,烈阳部落不一样了,就这么短的时间,他们便看到有只雏鹰在振翅,跌跌撞撞的起飞。
哪怕现在还在摸索,却能预见到它搏击长空的景象。
它邀请你跟它一起,你没理由拒绝。
本来如果烈阳部落像从前那样,棕熊部落绝对不可能考虑合并这种事,就算合并,他们也势必要占据主导。
见识过这么多,只要不傻都知道该怎么选,再去回想郁夏在集市上的邀请,当时有那么多部落的勇士队伍,郁夏偏偏相中了他们,这是认可,第一个受到邀请是应该感到骄傲的。
棕熊部落这些人被安顿到几个待客的山洞里,他们并没有立刻休息,而是聚在一起开了个会。
部落里能说得上话的人都在这里了,包括首领、长老以及最强壮的勇士,他们的立场完全一致,同意并入,尽早搬过来,为族人争取更多好处。首领决定多留一天,明天再看看,看明白了他回去把这些见闻告诉族人,给他们做做思想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