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行吧,你就继续认为肉丸子是最好吃的东西,也不影响。”人活着是要一点信念支撑的,炸肉丸子来交易皮料纯粹是因为肉丸子好做,它咋能算最好吃的?它排不上!
虽然排不上,看别人有得吃自己没得吃,感觉也挺不是滋味。就有兄弟伸手掏了掏兽皮袋,从里抓出一把红红绿绿的脆片,咔嚓咔嚓咬起来。
有人带头,其他人也纷纷摸出脆片,边啃边想着回去得整点好吃的,看别人吃肉他们啃脆片,这像话吗?
这几个边馋肉还边抱怨,说这么远出来都没煮截香肠给他们带上。别说香肠了,家里的小兔崽子都有油渣吃,他们只有脆片。
郁夏同其他部落能做主的说他们主要换皮子,最好是带毛的皮子,有多少都可以拿来,这里的丸子要是不够,记个数,过两天给补上。她这么说,本来为了抢一口吃都要打起来的才消停了,集市又恢复了本来的秩序。陆续有人拿毛皮来换肉丸子,部落也有,个人也有,换到之后全小心翼翼收起来,生怕蹭脏了打撒了。
其他部落拿毛皮换到炸肉丸子之后陆续退开,棕熊部落的青年却没死心,他不仅惦记吃的,还惦记穿的用的惦记人家的代步工具。
在他看来,烈阳部落简直就是福地是仙乡。
“这个布,这个衣服,这个鞋,真的不换?”
“你要什么都可以谈。”
棕熊部落是个生活在深山里的部落,他们族中勇士都强悍,是同山林猛兽搏命活下来的,也因为这样,这个部落人口一直增长不起来。
其他部落总会有老弱病残,他们就少,可以说是精兵一支,驻地偏远,规模不算很大,总归也没人去招惹。
郁夏听说过棕熊部落的事情,还想着如果说要发展势必要吸引别人归附,她就倾向于这样的部落。
这种部落强,负累少,吸收过来不管是搞建设或者编成作战队伍都不费劲。同样的烈阳部落的好生活对他们也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们武力的确强,生活品质真的排不上,族里能做手工的就少,烧肉炖肉也很马虎,还不如被郁夏改善之前的烈阳部落。
郁夏觉得,他们和棕熊部落之间应该是有吸引力的,看青年执着于交易,还什么都想要,她就勾勾手指让人过来点,看距离差不多了,才附耳说了几句。
刚开始,对方有翻脸的迹象,又听了几句,就换上沉思的表情。
郁夏并不担心青年会暴怒,还笑了笑说:“你可以回去同你们首领或者长老慢慢商量,还可以过来我们部落看看,草率拒绝的话,会后悔的哦。”
有一点她说到青年心坎上了,最近几个月烈阳部落动静太大,又因为有牛兽群护卫,谁都不敢到近处窥伺,这段时日以来关于他们的传言很多,有多少真多少假完全摸不准,有这个机会,他也想光明正大去瞧瞧。
看看这女人口中别人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是什么样。
看看他们部落是怎么个生活。
……
看明白青年的想法,郁夏没再多说。既然想换的东西换到了,他们就准备折返。牛群就像来时那样,匆匆而去,看他们走远了,有人拍拍青年的肩:“她跟你说什么?”
青年理都不理拍他肩膀那人,带上本族的勇士也准备回。
得回去商量看看。
第120章 原始社会种田记
将换到的皮料捎回部落,首领让她先挑,郁夏随手取了两张。族人嫌她拿得少,又扒了两张品相好的,硬塞过来。
郁夏推辞不去,便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