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还要回去,当初就不把话说得那么死了。只希望顾惜朝没有满世界地找我,如果是因为他到处找我的关系而导致千里追杀无法进行,老子就等着被区长生吞活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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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旗亭酒肆
时间:千里追杀前夕
酒肆的掌柜高鸡血正仰着他那经了霜的草儿似的小胡子,双手兜在一起,他极目远眺,只见远方的天连着黄沙,黄沙连着天,颓然下落的一轮红日也像是醉醺醺的汉子一般,懒懒地照过来,不甚明朗。
他看着黄沙漫天的远方,微微眯起满是精光的小眼睛,自那片浩渺无边的风沙里看到了一抹模糊不清的黑影。
黑影周身的轮廓渐渐清晰可见,高鸡血发现那是个穿着黑色麻衣的年轻男子。
他长相平凡,身上穿的麻衣已经破了几个洞,腰侧还系着个同样破烂的小袋子,脚上穿的靴子也是耐风霜的削皮制成。他的打扮像是经常在大漠劳作的贫民,可他的神情却显得他像是个穿戴整齐前来赴宴的富家公子。
他那双眼睛很亮,没有那种饱经风霜后的疲惫,反而蕴藏着无穷的希望和热切。他长得并不英俊,但他笑起来时那五官的线条组合起来便和谐了很多,有种独特的魅力。
高鸡血滑稽地摆着戴着毡帽的脑袋,堆笑着走上前,问道:“客官是来这里喝酒的吗?”
他温和地笑了笑,用着略带沙哑的声音说道:“掌柜的,不知你们这里招不招伙计?”
高鸡血一听,面上的笑意立刻冷了下来,他诮笑道:“我这里不招伙计,客人全都是自己打酒喝。”
男子的眼睛里带着股莫名的热忱,他笑道:“不招伙计,那招不招杀手?”
高鸡血闻言一惊,总是咕溜乱转的小眼睛却死死地盯着男子,问道:“你是道上混的?叫什么名字?”
他粲然一笑道:“我叫陈志明,刚出来闯荡江湖的。”
高鸡血细细端详了陈志明一刻,然后撇撇小胡子,说道:“你先在这里干几天吧。”
陈志明微笑着跟着他踏进旗亭酒肆的大门,侧头望向那高楼上的青衣书生和皮草大汉,不出意外地听到大汉的一句“这位书生倒是一表人材,气宇不凡”和书生的一句“你也是一派英雄气概”。
被黄沙沾染了的日光照在这两人身上,像是给他们都覆上了一层飘逸的金黄轻纱。在这一刻,青袍卷发的书生,身穿盔甲的大汉,与周围的景致构成了一幅美轮美奂的画卷。这画卷出现在荒芜飞沙的大漠,仿佛这天地都为之黯然失色。
陈志明深深地望了他们一眼,收回目光时只余下心底淡淡的一抹叹息。
——如果没有后来的千里追杀,旗亭相会倒是可以成为一段武林佳话。
然而,高鸡血一上去就把这来之不易的美景给撕破了,大汉跟高鸡血说了几句便沉下脸来,他说话的声音明显比刚才小了很多,显得有些底气不足,陈志明听不太真切。他只听到高鸡血高声叫那汉子为戚少商,还让他留下来当伙计。
书生也端着盘子闲庭信步地下了楼梯,在看到陈志明的到来一挑秀眉,问道:“你是来这里的客人?”
陈志明摸了摸鼻子,青涩地笑道:“不是客人。我叫陈志明,因为想在这里借宿,可是身上又没有钱,只好在借宿时当当伙计赚点住宿钱。”
书生如同春风拂柳般的一笑,介绍道:“在下顾惜朝,因为付不起酒钱先在这里当跑堂。”
陈志明笑着点点头,然后转过身跟随着高鸡血进了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