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时,随着年关将至,北风带着寒潮压了上来,鲜卑人的劫掠行动其实已经来到了后半段,容易抢的基本上这几天已经抢了,剩下的不是要花时间啃的硬骨头就是没油水。
这些天经常能在楼上看到完成了抢劫任务的鲜卑人带着“战利品”来到卢龙塞下汇合大部队,又有一些没分到没什么战利品的部队急匆匆的离开此处。
而韩当的理由就在于此了——
首先,来来往往的,今天的鲜卑军营里军力其实应该处于一个最虚弱的阶段,大略看来,现在可能只剩下有两三千人,甚至更少;
其次,此时留守大营的部队,很多都是抢劫过的部落,战利品在手,思家心切,恐怕战斗欲望也不是很高;
再次,部族之间,留守大营和劫掠部队之间,一定会有分赃不均的现象出现,打起来未必相互支援得力;
而且,最近部族轮换来往的太多,大营里管事的鲜卑贵族估计在管理上也有些力有未逮,未必就能把大营安排妥当,做到指挥得力;
最后,这是救出被劫掠的汉人子女财富的最后机会,再不打,过两天这些被抢走的人口、财物恐怕就再也回不来了。
那么既然如此,即便是抛开最后一条道德大义,单纯从军事角度来看,夜袭成功的概率也是很大的,因为敌营一旦失控,各个部族很可能会直接弃营而走,各归本部。
说完这些理由,韩当略显期待的再次朝着公孙昭下拜:“战机稍纵即逝,当不才,愿为国杀贼。
请明公予我一百马军于今夜袭营,只要能够撼动敌营,到时候明公再发步卒接应……定可大胜!”
公孙珣在身后连连点头,这话听起来就很有气势,果然是有那么几分虎臣风范!
然而,掌握大权的公孙昭看了看就在数里外的敌营,犹豫再三,终于还是开了口:“义公暂且回去歇息,此事……再议!”
此言一出,卢龙楼上,众人释然,韩当颓然,而公孙珣却微微眯起了眼睛。
……
天色已晚,卢龙楼下公孙珣独居的房间里,去掉甲胄,一身汉军标配的绛红色直裾,前来做客的韩当坐立不安。
而在他身旁,则摆着一匹价值连城的崭新蜀锦,上面还放着一把装饰精美,但却质地出色的硬弓。
等到这个时候,韩当哪里还能不知道眼前这个锦衣年轻人到底是谁?
公孙大娘家的大郎嘛!家中财货巨亿,而且本人也是一表人才……
有钱、有容貌、有本事,而且还是世家子,俨然是一位前途不可限量的小贵人。
问题是,如此前途不可限量的一个世家子,为何要对自己一个初次见面的匹夫如此看重?
不仅之前在卢龙楼上出言帮衬,此时更是请自己过来,又是相赠贵重蜀锦,又是相赠好弓的?
“公孙主计如此看重在下,倒是让在下惶恐了,敢问可有所求?”
此时的风气如此,韩当更是边地游侠出身,既然心中有惑自然就开口直问了。
话到这里,韩当还稍微顿了一下,并说出了一条额外信息来:
“我父母早年都殁在时疫里,常跟着叔父在贵家安利号里往来贩马,很是受了公孙大娘的照顾,所以要是力所能及,我一定不会推辞。”
公孙珣闻言微微一笑,他当然有所求,只不过求得却是对方这个人罢了。
没错,公孙珣陡然发现这位母亲跟自己提过一嘴的江东虎臣竟然只是一个什长,而且还是自家老乡后,直接就动了心思——
以自己的身份和家世,收一个什长为宾客,不要太常见好不好?
公孙珣对韩当直接了当也不卖关子:“今天的事情其实也没什么,主要是义公兄的风范着实让在下心折,不瞒义公兄,我如今正准备去郡中寻求郡守举荐,去洛阳拜大儒为师,以通经传。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