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离忧置之一笑,转头看向柳凌风:“她一直都是这样的吗?”
柳凌风看着柳烟芸张牙舞爪的模样,温柔地笑着,眼里如水波荡漾,溢出大片大片的柔情:“呵呵,从小就是如此。大家都惯着她,已经习惯了。世事变迁,这世上每天都有人在变,还好,她一直都没有变过。”
柳烟芸曾在青风派里放出过豪言壮语,若有一天她跟娘亲都出门了,青风派就成了一座名副其实的和尚庙!于是,作为除了师娘外唯一的女人这个特别的存在,青风派上上下下,都心甘情愿地为她当牛做马。
见离忧停止摇扇,凝目看着倚着门框的柳烟芸,突然笑得星光璀璨。
柳烟芸突然要吃油泼鸡,无奈厨房今日采购了鱼、鸭、猪肉以及一些山珍野味,独独没有鸡,于是厨子只好临时去集市采购,导致开饭的时间迟了一个时辰。
饭桌上,柳烟芸吃得忘乎所以,看着每道菜都两眼放光,尤其是油泼鸡。可惜,她胃口很大,但是胃不大,盯着油泼鸡吃了好一会儿后,才发现之后上的菜都几乎吃不下什么了。
她抬头,条件反射般看向见离忧,却发现人家吃得极其优雅,不急不慢,但正是因为不急不慢,没有盯着一个菜猛吃,反而每个菜都尝了一遍,吞进肚子里的货比她的可多多了!
她是很爱吃,他却是很会吃。
柳烟芸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在吃的方面也能输给他,于是愤愤地低声骂道:“哼,吃货。”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好像她只要一抬眼,看到的就是他。而看到他,满脑子就会被愤懑、不甘、好奇等等这些情绪迅速占领,导致她都没法去注意别人。就像现在,明明另外两人也是吃得极斯文,每样菜几乎也都沾了,可是她却丝毫没有发现。
饭毕,沈天雄叫上三位年轻娃子去了书房。
一进书房,沈天雄就直奔主题,告诉他们这次要他们过来的目的。柳凌风一听是要说正经事,立即严肃起来,连柳烟芸也跟着变得认真了。只有见离忧依旧是淡淡的表情,似笑非笑。
“这次叫你们过来,是因为,天灵剑丢了。”沈天雄沉默了一下,说道。
柳烟芸身子一震,柳凌风也惊得微微睁大了眼睛,见离忧只听着,什么反应也没有。
天灵剑。
江湖人都知道,这是一把灵剑。它从沈天雄太姥爷那辈开始就由沈家守护,几乎是横空出世的一把绝世宝剑。特别的是,这把剑必须得由女子来守护。据说沈家的女子都有一种特别的能力,所以才能护着灵剑不受损。
到了沈天雄儿女这一代,原本该是由他的女儿、柳烟芸的娘——沈艺守护的。
柳烟芸听师兄说过,这把剑在她七岁以前都是由她娘亲带在身边守护的,也就是说,是放在青风派里。但是那年她跟随父亲出门,回来后高烧不退,娘亲因为将精力全数放在了照顾她上,疏忽了天灵剑,导致了有小偷乘虚而入。
发现有人偷剑,柳烟芸的娘亲与偷盗者打了起来,结果身受重伤,之后一直卧病在床。后来,小偷发来书信,说是借剑一用,用完归还,最后倒是真的还了。但是柳烟芸的娘觉得自己已经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天灵剑,便秘密将剑送回了名胜山庄。后来,剑被沈天雄锁在了密室里,对外却声称天灵剑被盗。
天灵剑是一把灵剑,会根据持有者的心境改变自身的灵气。换句话说,如果持有者心善,那么剑就是一把斩妖除魔的好剑;如果持有者心怀歹念,那么这剑随之也能成为一把助纣为虐的魔剑。
原本,天灵剑是必须由守护者将其放置在自己身边的,因为这样才不会使它失去灵性。放入密室,虽不会坏,但是剑会渐渐失去光泽,成为一把普通的剑。沈家只有一子一女,沈天雄自然心疼女儿为守剑受伤吃苦,何况,嫁人生子的女子,身上的特殊能力会慢慢消失,也不太适合守护剑身了,所以他将剑收回,放入密室。
“天灵剑被送回沈家,是极其隐秘的事,这么多年了,也没有人发现。可是这次突然被盗,实在匪夷所思。”沈天雄眉头皱得都快成一个“川”字了。这些日子,他不是没有发动其手下势力去探寻线索,可都无功而返,让他整夜整夜睡不好。
“名胜山庄打造的密室,竟然这么轻易就被人破了,要是传出去,肯定会让人笑掉大牙。”
柳烟芸听得一愣一愣的,觉得这样神秘而又充满悬念的事情应该离自己很远才对。为什么爹爹会派她过来?比起灵剑失窃,柳烟芸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更感兴趣,也没多想,就问道:“姥爷,天灵剑丢失,为什么爹爹会派我来?应该要派武功更好的人来嘛……”
沈老爷子被外孙女天真的语气逗乐,拍了拍她的肩,说出了原因:“因为啊,你是目前最能感应到天灵剑所在的人啊。”
这下不仅柳烟芸怔住了,连见离忧和柳凌风都诧异地看向了她。谁也没有想到,平日里插科打诨、嚣张跋扈的“土匪”姑娘,居然还有这么重要的作用。
见三个年轻人都深表怀疑,沈天雄又道出了一个关于守护天灵剑的秘密。
原来,天灵界是在沈天雄太姥爷那一辈时,由一个高人交给他们守护的。太姥爷与那高人歃血为盟,立下誓约,发誓会好好守护这把剑,直到高人或者高人派来的人去取。高人临走前,将他的一滴血滴入了太姥爷妻子刚生的女儿嘴里,从此,沈家的女子就有了特殊的体质,并且只传女不传男。
到了柳烟芸这一辈,就只有她拥有这个本领了。
柳烟芸瞬间觉得自己的形象高大起来,甚至有些得意。见离忧忍俊不禁,立即被柳烟芸一个眼刀扫了过去。
得知自己的特殊性后,柳烟芸看了一眼见离忧,继续发问:“姥爷,那他来又算个什么事啊?他又不是我们沈家人……”
沈天雄笑了笑,用力地在见离忧肩膀上拍了一巴掌,声音浑厚:“这小子啊,我救了他的胃,他救了我的命。忘年交哪。”
说起沈老爷子同见离忧的渊源,可就说来话长了。
大约五年前,沈老爷子为了生意上的一桩事,亲自下了一趟岭南。在岭南与岭北交界处休憩时,看到了围着一座大山跑步的见离忧。
那时候见离忧才十五岁,身子骨发育得都不成熟,瘦瘦的,顶着一张跑得通红的、初具美男模样的脸,在离沈老爷子坐着休息的茶摊不远处,双手撑着膝盖喘粗气。等气喘够了,他偏过头,看着茶摊上一堆吃吃喝喝的东西,眼睛明亮,直吞口水。
可能是投缘,也可能是好奇他为何围着大山跑,沈老爷子走到他身边,和蔼地问:“孩子,你为什么围着这座山跑啊?”
见离忧带着少年特有的骄傲和叛逆神态,瞥了沈老爷子一眼:“犯了错,师父罚我围着这破山跑五圈而已。”
虽然他说得毫不在意,但其实早就累得只想趴下了。沈老爷子也没揭穿他,只觉得这孩子的眼睛真是漂亮。他微微凑过去,亲切地问:“你饿不饿?渴不渴?我请你过去吃点东西吧。”
之后不用多说,见离忧自然跟着过去了。吃饱喝足后,见离忧站起身,有模有样地朝沈老爷子鞠了一躬,特认真地对他说:“爷爷,谢谢您的招待。我师父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日后爷爷您要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只要我能办到,一定帮您!”
沈老爷子觉得有趣,这小娃子看着桀骜,没想到还如此懂事。
见离忧说完就走了,走了两步,又记起一件事,转身又说道:“爷爷,我叫见离忧,住在三里外的奇峰山顶,你可记好了,以后好找我。”
巧的是,不久后,沈老爷子不慎跌入水中,正巧被路过的见离忧救了上来,从此,这缘分便是结下了。
这次天灵剑丢失,沈老爷子立即就想到了请见离忧过来。近三年,见离忧的名声之大,就连他也有所耳闻了。
“原来是这样。”柳烟芸揪着自己的衣袖,有些不大乐意。这下可好,她自己要问,结果一不小心,就知道见离忧是自己姥爷的救命恩人了。不过转念一想,姥爷请他吃了东西,解决了他的温饱问题,也是对他有恩,应该能抵消的,没错吧?
像是看透了柳烟芸的心思,见离忧比往日更勤快地摇着他的折扇,看着她:“烟芸小姐尽管放心好了,在下可从来没想过要回报的。”
柳烟芸嘴快:“要也不给你。”
一旁沈天雄大笑,见离忧也笑得挺欢。
好吧,柳烟芸不得不承认,她再一次因为见离忧丢脸了。
“大家都别闹了。”这时柳凌风面色凝重地出声,丢了一个警告的眼神给柳烟芸,柳烟芸立即闭了嘴,柳凌风道,“姥爷,天灵剑事关重大,我们还是先去密室现场看看吧。”
沈天雄闻言点头,欣慰地看着柳凌风:“还是凌风懂事。天灵剑重要,我带你们去现场。”说完,他领着三人走了好一会儿才到达密室。密室里有一股发霉的味道,看样子已经很久没有进来人打扫了。再看一次现场,沈天雄的心更痛了:“出事之后,密室就被封了,我让人日夜严密把守,保存现场。我看过一遍,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看看你们能不能看出什么门道。”
柳凌风是典型的行动派,马上就勘察起现场来。
见离忧站在原地,从左至右扫视了一遍密室。嗯,从格局上来说,并没有什么问题。接着他才提起步子,与柳凌风一样,每一处地方都仔细地看起来。
柳烟芸有些像无头苍蝇,她从来干不了这种细致活,现在也只能东戳戳、西摸摸,啥也发现不了。沈天雄看着三位晚辈忙活着,并没有打算加入的意思。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柳烟芸都有些烦闷起来。
突然,柳凌风轻声呼道:“这里有一小截暗器头。”
其余三个人立即围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