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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为聘》 二入江湖,意外颇多 在线阅读

江湖上关于见离忧的传闻很多,各式各样,不尽相同。比如他是个杀手,比如他武功高深莫测,又比如他行踪不定等等。但是最统一也是最著名的就是他的三个规矩:

第一,只杀该杀之人;第二,喜吃包子;第三,请他办事,二千五百两银子起价,只高不低,谢绝还价。

以上三点就已经足够让江湖中人津津乐道,但是相比这三点,见离忧这个人则更让人好奇。有人说他是男人,但也有人说他是个女人,并且他们都说是亲眼见过见离忧的。为此经常有人吵得面红耳赤。而唯一能让双方都认同的是,见离忧这个人,长得算是“祸国殃民”。

传闻中,他喜穿红色的衣服,尤其是朱红,却爱戴素色的发簪,长发随意束起,露出一张白皙的瓜子脸,眼睛是标准的双眼皮,桃花眼,眼角微微上翘,更显得风情万种。个子放在男人堆里不矮,放在女人堆里那绝对算高挑(据某作者说,放在现代,估摸着是一百七十八厘米的样子)。据说,见离忧右手小指上常年戴着一枚红色的戒指,细细的一圈,像一条丝线缠绕在上面。

最近,又有关于见离忧的新八卦流传出来了。

这个传闻倒跟他的规矩中“爱吃包子”这点挂上了钩。据八卦者说,这见离忧之所以喜吃包子,是因为想念一个人,并且他还要去寻找那个人。但是很快就有人出来反驳,说见离忧爱吃包子是因为他在缅怀一位故人。这两者意思相差甚远,一时间,江湖上分成了两派,每天都争辩得不可开交。

至于是真是假,恐怕就只有见离忧自己心里才有答案了。

剑华山山脚下,两个身穿白衣,手持宝剑的男子正悠闲地骑着马,不急不缓地沿着道路往月华镇的方向走去。

剑华山雄伟巍峨,是一座闻名了两百多年的名山,而让它出名的原因,除了它本身风景秀丽、山上多奇珍异果,最重要的则是那山顶之上的门派——青风派。青风派是江湖最有名的大派之一,名字听上去雅致,与世无争。但领略过青风派武功的人都知道,青风派的武功是以其快、准、多变而令人胆寒。幸而这么多年来,青风派一直都是走的“名门正派”这条路,对江湖上的打打杀杀也不太过问,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隐于世外般,不然,恐怕会让江湖中人感到恐慌吧。

而这两人骑马从剑华山上下来,看其着装打扮,便能想到是青风派的弟子了。

“师兄,我们走这么慢,什么时候才能到月华镇啊?”右边的白衣男子终于忍不住偏过头看向一旁的男子,一双眼睛像极了小鹿的眼睛,又大又狡黠,镶嵌在白皙而又略带婴儿肥的脸庞上,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活力。

“师妹,你好不容易出一趟门,要懂得慢慢欣赏沿途的风景,这才不枉你来江湖走一遭。”闻言,左边的白衣男子勾起嘴角,显得格外悠然自得。

原来右侧“公子”非公子,而是一个黄花大闺女。

“破山破石头有什么好看的……”柳烟芸嘀咕着,扬起头看了一眼身旁并肩而行的人,突然两腿用力夹住马肚子,马儿吃痛地嘶叫一声,前腿抬起,接着飞快地跑起来。少女银铃般的笑声从远处传来:“柳凌风,要看风景你自己看去,我要去镇上吃东西了!驾!”

“烟芸你慢点!”柳凌风狠狠在马屁股上拍了一巴掌,朝前方巧笑着的柳烟芸赶去,边往前赶边在心里暗叹:这丫头,性子忒野了。

他们到达月华镇的时间比预计的要早了许多。

柳烟芸坐在马上瞧着月华镇的入口。

月华镇镇口有一个大大的牌坊,上头写着“月华镇”三个力道苍劲的大字。左右立着的两根大柱子上刻着两句话:青风庇佑福常在,心诚面善财聚来。

看着这两行字,柳烟芸不禁“嘿嘿”笑了几声。

这是她第二次下山。第一次是在七岁那年,可惜她回去后就生了场大病,将七岁以前的事儿都忘了个精光,自然也就不记得这月华镇是何种光景。她知道青风派在江湖上是有一定地位的,可没有想到,临近的小镇竟然还会特意在柱子上刻对联以膜拜它。

一种油然而生的嘚瑟感充斥了她的胸腔。

身后传来嗒嗒的马蹄声,不一会儿,柳凌风就赶了上来。好不容易追上了这个丫头,却见她对着牌坊一脸傻笑。柳凌风抬手一拍她后脑勺,这次他先冲到前面,只余下回音:“师妹,跟上!”

柳烟芸大喝一声,右脚跟踢了马儿屁股一脚,立马跟了上去。

两人在喜来客栈的门口下马,立刻就有店小二走出客栈,热情地向他们询问“打尖还是住店”,在得到“住店”这个回答后,小二接过他们手中的马缰,一边拉着马往客栈后头的马厩走,一边冲着客栈里头的掌柜吆喝:“掌柜的,两位公子住店!”

柳烟芸对这山下的一切都觉得很稀奇,跟着柳凌风往客栈里走的同时,眼睛却还在东瞧西看,压根没有注意前方的路。这不,一个不小心,绊在了门槛上,整个人呈“大”字形往前倒去。

得,叫也来不及了。柳烟芸认命地闭上眼,等待疼痛到来的那一刻。

就在她即将与大地亲吻的前一刻,柳凌风眼明手快地拎住了她颈后的衣领,将她整个人提了起来。即使这样,还是惹得客栈里吃饭的客人哄堂大笑。

柳烟芸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

其实,她从小到大闹过的笑话就不少,不过基本上被笑的都是被她闹的那个,至于真正属于她的笑话,只有七岁那年她随青风派掌门人——也就是她爹下山出远门的那一次。不过她自己已经记不得了,事情的经过都是后来她听别人说的。

据说,那年她出门,好不容易下了决心用自己攒下来的钱买点吃的,结果刚买到手就被一个小叫花子抢了去。她硬是追了人家好几里,最后淋着雨脏兮兮地回了客栈,满身狼狈,一见到她爹就号啕大哭,最后居然还病倒了。这一病,就拖到了回青风派的时候,她一直意识模糊,最后好不容易痊愈了,却把什么都忘了。

至于被抢的是什么好吃的,有人说是糖葫芦,有人说是桂花糕,有人说是大白馒头,反正没几个人说得一致,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自七岁开始有记忆以来,柳烟芸还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一齐笑话,面子上总归有些过不去,可又不能平白无故地打人,只得扭头瞪了柳凌风一眼,怨他不早点扶住自己。柳凌风被瞪得哭笑不得,只得拉着她找一张桌子坐下,准备用食物来消散她的怨气。

“来一盘卤牛肉,半只烧鸡,一碗猪红,一盘青菜,哦,还要一笼水晶饺。”柳烟芸一口气报出一溜菜名,等说完了才记起一旁的柳凌云,“哎,师兄,你要吃什么?”

柳凌云苦笑,对店小二摇头:“不用了,就点这些吧。”

“哎哎,等等!”柳烟芸拉住店小二的衣角,“再来一壶桂花酿,要陈年的!”

“好嘞!客官稍等片刻!”

店小二还没见过这样的客官,才两个人,点这么多菜怎么吃得完?掌柜也没见过,不过掌柜眼尖,识得这二人身穿的是青风派的衣服,便朝店小二使个眼色,让他催促厨房抓紧上菜。

菜很快就上齐,柳烟芸斟了两杯酒,吃得只差没撒欢。

“哎,听说了吗?见离忧要往北边来了。”

旁边一桌坐着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穿着普通的布衣,若不是坐着的长凳上都放着兵器,看上去就像普通老百姓。此刻说话的是其中一个用头巾将头发包起来的男人,神色颇带些神秘,仿佛刚说的是花钱买来的消息似的。

柳烟芸耳朵尖,“见离忧”三个字一出来,她就停了手中的动作,聚精会神地听起来。在山上,她被爹爹整日逼着练武,又不能下山,每次她都只能从下山办事归来的师兄弟嘴里听一些江湖事迹。见离忧是近三年她听得最多的江湖人物,尤其是迎风师弟,几乎每次跟着师兄出门办事回来,嘴里都离不开这个名字,直称他为“大侠”,简直算得上对那人万分崇拜了。

现在能边吃饭边听人说,不亦乐乎?

“消息可靠吗?不是说见离忧一向只在岭南一带活动的吗?”那一桌唯一的女人听到这个消息,有些诧异,“难道他现在开始接北方的生意了?”

“这可不好。”另一名身着褐色粗布衣的男人皱起眉头,扒一口饭送到嘴里,压低声音,“他要是连北方的生意都做了,那叫我们这些人怎么过活?”

“去!你以为见离忧会接我们手头上的这种小生意吗?”女人不屑地看了身着褐色粗布衣的男人一眼,“人家的生意可都是二千五百两银子起价的,请得起的都是大贵人,我们连边都够不着。”

女人这么一说,身着褐色粗布衣的男人脸上出现喜忧参半的神色,既庆幸自己不会没活接,又悲哀于自己的不值钱。

“我倒听说,他这次来北方可不是为了做生意。”饭桌上一直没吭声的第三个男人这时插嘴进来,他下颌留有一小撮长胡子,颇有些仙风道骨的味道,他捋了捋胡子,道,“他这次好像是来找寻故人的。”

“咦?难道是跟包子有关的那个故人?”女人接上话。

柳烟芸听得津津有味,吃饭的动作跟着慢了许多。她抬眼看过去,发现大多数客人都歪着脑袋听那一桌人闲扯,看来,这见离忧的名声的确不小。

“这就不得而知了。”包头巾的男人耸肩,笑了笑,“不过他要是能来北方杀几个贪官污吏,就是百姓的福气了。”

这些人将“杀人”两个字云淡风轻地挂在嘴边,令柳烟芸有种“啊,这就是江湖”的感觉。

“你个小兔崽子!怎么给大爷上酒的?!”柳烟芸正听得起劲,隔着她两张桌子坐着的男人猛地拍桌,面色狰狞地叱喝着店小二。桌上的盘子都被震得往上跳起了一寸高。

这个男人有武功。这是柳烟芸心中的第一个想法。

店小二吓得浑身发颤,弯着腰拼命鞠躬:“对不起,客官,小的不是故意的,对不起!”

“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怎么没看见你给其他人上酒时,洒他们一身?!”男人长着大胡子,五大三粗的一个人,发起怒来眼睛瞪得溜圆,粗壮的臂膀稍稍用力就能看到鼓出来的肌肉。他恶狠狠地抓住了店小二胸前的衣襟,一只手就把他提了起来。店小二这下可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男人的举动将客栈里人们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

“大爷,大爷,您大人有大量,这小崽子做事不牢靠,我亲自给您倒酒如何?这酒钱一文不收,就当是我请您喝的。”掌柜的见情况不妙,赶紧小跑着过来赔不是,满脸讨好的笑。

“呸!谁要你请了?!当大爷我没钱?!”没想到这大胡子脾气还不小,看来店小二今儿个怕是要遭罪了。

其他客人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着热闹,丝毫没有要出言相劝的意思,更别说出手相救了。

这一点也不符合江湖的定义,柳烟芸想。

抓紧身侧的佩剑,柳烟芸几欲冲上去“惩奸除恶”,却被柳凌风一把按住。他对她摇了摇头,示意她不要冲动。

大胡子男一只手将店小二举过头顶,眼看着就要把他摔下地,柳烟芸赶紧用手遮住眼睛,只留下一条缝。柳凌风从桌上的竹筒里抽出了一根筷子,捏在手中,随时准备着。

就在大家屏息等着看店小二倒霉时,一道红色的身影从客栈外跃了进来,一把又细又软的利剑绞上了大胡子男的胳膊。那人的脚轻轻点地,人就跳了起来,从大胡子男手中夺过店小二,将他平稳地带到了地上。

脚刚一着地,店小二就连忙躲到柜台后面去了。红衣男子没有给大胡子男反击的机会,剑绞着他的胳膊松开,将对方的袖子削了个稀烂,接着飞起一脚踹中他的胸口。大胡子这么厚实的一个人也被这一脚踹出去了好几米。但红衣男子并不打算这么放过他,跑过去在他胸口狠踩几脚,外人看着好似没怎么用力,但柳烟芸知道,他这是把内力凝聚到了脚上,这一脚踩下去,啧啧……

果然,大胡子男表情扭曲,躺在地上直喊疼。

红衣男子又补上几脚,面色凶狠:“还敢不敢欺压良民了?!”

“不敢了,不敢了……”大胡子男求饶,“公子你放过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柳烟芸看到这儿就没了兴趣:哎呀,这大胡子的战斗力也太弱了。红衣男子闻言,松开脚,踹了大胡子一脚让他滚,大胡子便屁滚尿流地跑了。客栈里的人都鼓掌叫起好来。

红衣男子抬起头,扫了客栈里的人一眼,眼里充满着不屑。

柳烟芸这才打量起红衣男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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